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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一瞥 陈若曦(2/2)

好像一个小女孩。嗯,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推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她真瘦呀!”我自己也很瘦,所以,对于瘦总耿耿于怀。

    “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麦先生说,“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现代文学》每期出版后,都寄给她一份,一谈之下,才知道她只收到两期.里头几篇创作,她说,看了后总觉得忘不了。尤其是王桢和的《鬼·北风·人》,她喜欢极了,简直以为他自己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她也是一个纯女性化的女人,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见解独到。饭后,我们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君的母亲、在三轮车上,她滔滔不绝地畅谈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

    逛马路时,她谈起对台北的观感,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住在花莲的时候,她出门都穿凉鞋。也许不惯走多路,有一只脚磨破了。她便在那只脚穿上厚厚的毛袜,另一只脚让它光着,然后,大街小巷地逛去了。十五日,正碰上阿美族在花莲花岗山上作丰年祭,万人争睹。她本来坐在主席台上,因为人多看不清楚,便跑到最前头坐在草地上,舒舒服服地,把那些歌舞尽收眼底。

    我们原想在周末去花莲探访她一欢,不料突然接到纽约来的急电,她那位美国人丈夫雷尔先生突告病重。刚抵台东车站的张爱玲只好连夜上台北,转赴香港返美。总算一下,她在台湾好住了一个礼拜。虽然时间太短促,但对她,相信收获还不少,东半个台湾都走遍了。然而,无论如何,以一个礼拜的时间要认识台湾的风土是不可能的。站在台湾人的立场,我盼望她将来写到台湾的一切时,不要太主观。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

    196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