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宋清如的时间,其实比他初次见到我的时间要早一点。犹记得我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处分,一气之下瞒着我父亲办了退学手续。可惜纸终究包不住火,不到一个月他和我母亲就发现了,不问缘由狠狠抽了我一顿马鞭,再往后替我想办法找了一所国内的普通大学继续念书。
我便是在办入学的时候,无意瞥到了系主任正在整理的表格,只一眼就被贴在右上角小小的一寸照所吸引。白净秀丽的面孔,额前留着细碎短发,若不是我偷看表格上的个人信息,得知照片的主人叫做宋清如,和我同一届的男生,我几乎以为这学生与玛丽一样是个“toboy”一一再讽刺一点说,常常跟我打架的玛丽都比那姓宋的要粗犷几分。
漂亮且瘦弱,宛如斑斓的肥皂泡一般易戳破的男生,竟然是我未来朝夕相处的同班同学。我签好材料,抱着建筑设计相关的书籍穿过宿舍逼仄狭长的走廊,随口吐掉咀嚼了很久的口香糖,暗忖道,宋清如念得下去这么辛苦这么劳累的专业吗?他明明更适合去隔壁文学院,动动笔杆子,写点伤春悲伤的酸诗;或者勾了脸,翘着兰花指,扭扭捏捏地在戏台上扮杜丽娘。
那时节,我心里头总惦记这个名字,这一张脸。洗澡搓着自己下身,摸到那根又粗又长的鸡巴,会想宋清如也长了一根,但肯定是和他本人一样秀气细瘦的废物;去食堂打饭望着拥挤的人群,刻意寻找穿着白色高领毛衣的身影,向同伴嘲笑他被溅一身油腻汤汁也不敢吭声的懦弱;甚至上课躲斜角里,窥视着总坐在前排认真听讲的他,速写本上画满他一脸疑惑的蠢样。
宋清如这人内向且自卑,好比遇到敌害时就气鼓鼓的河豚,除了瞪着眼吓唬人,什么攻击措施都不敢做,怯懦的真不叫我失望。
一贯和他形影不离的陶宁则截然不同,圆脸圆眼睛,细胳膊细腿;却阳光活泼,拥有一身蓬勃的少年气。每回宋清如被同学取笑,陶宁敢挥拳头打断那人的鼻梁骨,并威胁他不许说出去,否则下一拳将落在他的太阳穴上。
我第一眼看到陶宁就发现他虽然有着类似于宋清如般软弱好欺的外表,深埋在皮囊下的内心却跟我是一路人。一头真正的羊,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居然会成为最好的朋友。这难以言喻的关系令我不禁想起我父亲养过的两只蜘蛛,一只是利智火玫瑰,一只黑脚蚂蚁。前者艳丽温顺,适应能力强,在荒漠中都可顺利存活;后者善于伪装,与独来独往的其他品种相比,它算得上十分热爱群居生活,所以总爱黏着火玫瑰。我父亲闲暇时拿它们打发时间,喂养得颇不错,两者亦相安无事,常常在玻璃樽里爬来爬去,互相嬉戏。
有一段时间,我父亲去了巴西,得了新宠,回来时便将它们遗忘干净了。由于平日里是我父亲亲手照顾,家里的佣人不敢靠近玻璃樽,那两只蜘蛛饿得发狂,又无法爬出去捕食,虚伪的黑脚蚂蚁为了生存,攻击了相依为命的利智火玫瑰,把它吞吃入腹,连半个脑袋都没剩下。
陶宁给我的感觉就像那只黑脚蚂蚁。我清楚知道他很喜欢我,但他这样的同类实在难以捕获我的好感,我宁愿整日对着宋清如,也懒得与他独处一分钟。
只可惜事与愿违,在不间断地窥视宋清如的过程中,我渐渐发现了他的可爱之处。譬如暗恋他的女生求他辅导设计作业,有意挨得很近,他一边轻声细语地打草稿一边红着脸不敢看人家,那模样像极了熟透的桃子,诱得我很想咬上一口。
再譬如陶宁拉着他,坐在边线外旁观我打篮球。露天篮球场内有一台自动贩卖机,陶宁想给我送饮料,却没有足够的零钱,从宋清如口袋里掏硬币的时候,他那因厌恶我而不情不愿的眼神,竟也让我心情偷悦。我向来不收任何陌生人的吃食,为了见宋清如更生气一点,眼风更刻薄一点,破例收下了陶宁递来的可乐。
陶宁似乎从这一次开始误会,误会我对他也有好感。我本想挑明我喜欢的人是宋清如,叫他少自作多情;陶宁却像学过读心术一般,约我出来总捎带上宋清如,横插在我们两个人之间,说些挑拨离间的话,不给我留下任何找宋清如解释的余地。
这种不入流的小手段,我母亲和我父亲的妻子百用不厌,我在她们的斗争中长大,早已司空见惯。我母亲教过我玉石俱焚”,她说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不如亲手毁掉,以免落入他人手里,越看越糟心。
陶宁在我面前牵着宋清如的手,钻进他怀里玩海盗船,而我只能孤零零坐在旁边嫉妒,恨得心跳都几乎停止。我才明白我母亲说过的话,皆是最实用的道理。
所以当陶宁提出一个吻换宋清如一张相片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答应,幻想着唇舌交缠的人是宋清如,把陶宁啃得嘴角都破了皮一一这也有我故意为之的成分在此,宋清如便再纯情懵懂,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