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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核心战略利益(2/2)

,李俊明的这份文件最终没有被参议院通过,原因是大多数议员觉得,在一份贸易协议里加入如此之多的价值观内容为时尚早,尤其是在奴隶劳动是普遍现象的当今,加入禁止强迫劳动条款简直就是一纸空文。

    当然了,这种观点立刻遭到以红楼女士和部分火塘俱乐部成员的反对,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只要是文明进步的条款,就应该加进去,而不必等到所谓的“条件成熟”,比如夏小鸥就在会议上激烈吐槽说,奇怪啊!文明进步居然也要前提条件了!难道我们做善事居然也要等条件成熟吗?难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要等到条件成熟吗?拉倒吧!那只不过是不愿意给予女性和普通劳工福利的借口!

    而李俊明的观点则更加现实,他说,出于劳动成本的考虑,如果允许我们的贸易伙伴实行强迫劳动、不保障劳工权益,不提供劳工福利,不强调男女平等等,那么,我们今后可能会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竞争落败,因为我们的劳工成本摆在那里,而我们的竞争者则可能完全不必考虑这些成本,换句话说吧,如果别人有“低人权优势”,那么我们在市场上就可能竞争不过别人。

    李俊明说,虽然现在我们的产品很有竞争优势,哪怕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产品也是如此,那是因为这些产品对于新世界而言是新生事物,很受市场追捧,但是假以时日,当别人利用自己的“低人权优势”跟我们做同样的产品来搞市场竞争时——请注意,这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情——届时我们就会落下风了。

    因为,哪怕做同样的产品,我们必须遵守《联邦劳工法》,遵守六天工作制,给员工发福利发劳保,然而你的竞争对手却可以随意九九六、零零七,甚至还能把人关押起来搞强迫劳动和奴隶劳动,请问各位公司大佬们,果真那样的话,双方的成本差异会拉开多大的距离?到那时,人家可以随意压价倾销,然后占领市场份额,最终把我们挤出某个细分市场!

    当时在会场上,李俊明一脸严肃地总结说:

    “如果我们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在我们的贸易体系内,那么我们必将失去市场和竞争优势!”

    然而,这些说辞貌似并没有打动多数议员,毕竟眼前的情况不是这样的,如今澳洲货不管是劳动密集型的,还是技术密集型的,都具有压倒性的竞争优势,一句话,考虑这些事情过早了。

    所以不少人仍然坚持认为,就目前的条件而言,这些条款为时尚早,而且葡荷澳三国的制度不一样,三国想要走到价值观结盟的地步尚需时日,用参议院议长老巴的话说,只有等到双方的经济贸易联系发展到不分彼此,血肉相连的时候,三国也许才能更进一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价值观盟友,所以,现在还是尽量少说这些,一句话,各位还是少谈主义多做实事吧……

    最终,李俊明的这份文件里的许多内容被阉割掉了,只不过由于参议院里红楼女士们和部分火塘俱乐部成员的坚持,大伙实在熬不过这帮人死缠烂打,终于让这份文件保留了“基于共同规则的自由贸易原则”和以《澳门宣言》为政治基础之类的字眼——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