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从小在洛杉矶格兰区长大,虽然生长的在这片混乱的土地,但是史密斯却成长成了一位守法公民,在这片充斥着黑帮,暴力的土地下,居然连一次警察局都没有进过了。
可是这样一位好好先生,确是在一天之内连杀了七人,不过我们的史密斯先生有足够证据辩解,是对方想要伤害他的,他只是正当防卫!
事实上确实如此,史密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冒出来的,在街上见人就咬,本来这也不干他的事,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如果你向他寻求法律帮助,他会很乐意帮助你,如果是武力方面的,那哥就没时间了,或者你能用金钱打动他!
可惜的是,史密斯不想找麻烦,麻烦却找上门来了,那些疑似患了疯狗病的患者正四处咬人的其中一个突然朝史密斯冲来,史密斯怒了,当哥好欺负是吧,伸手右手一当,就要拦住对方,谁吃这可是正中了对方的下怀,这下子成了送上门给对方咬了,对方自然不会客气,一张嘴就在他右手撕下看一大片肉!
史密斯惨叫一声,一脚踹开对方,在这个混乱地方长大,史密斯自然有自己生存的诀窍,自小就练就了一身鼓鼓的肌肉,那些小混混自然不敢找他的麻烦,因此,史密斯全力一踹之下,对方自然就飞出了好几米,不过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那些疯狂咬人的家伙们纷纷涌了过来,史密斯瞥了一眼被他们扑到的老妇人,我去,居然血肉横飞,肠穿肚烂,这些家伙敢杀人?
史密斯立刻正义感爆棚了,从地上捡起老妇人拐杖,使劲挥舞了两下,来吧,你们这些连老女人都要推到的邪恶家伙们,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全杀了,爷爷管杀不管埋!
碰!碰!碰!碰!从不打架史密斯同志居然完成了1v7的辉煌成就,如果这是大天朝某坑队友游戏,恐怕这时候要称赞他已经接近神的杀戮了!
当然,靠着一根破拐杖杀出重围的史密斯同志也对自己的表现感到相当的满意,毕竟那可是七连杀啊,史密斯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代武术高手了,什么天朝的赵子龙,吕布之类都不是对手,史密斯觉得这场灾难也许是上天赐给自己的舞台,让自己尽情的在上面施展自己的才华,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要不要客串一下救世主,史密斯摸着下巴,自己这样拉轰的人物,应该干点牛逼哄哄的事情,不然怎么吸引妹子们的注意,虽然当救世主是一件高风险的事业,但是毫无疑问也是最能勾引妹子的角色,想到这个史密斯就觉得自己的光阴不能就这样虚度了,自己要妹子!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丢掉手里的拐杖,史密斯冲进了路边的一间中餐店,好家伙,史密斯第一眼就看中灶台上的那个大勺,史密斯连忙跑过去,一把抓起来挥舞了两下,满意的点点头,铁制的东东确实要比木头要有力的多!考虑自己单独一人难顾自身,单勺难挡千万人,史密斯抄起了一旁的大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