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不难,难的是让人懂得你写的是什么字,叶枫行走在洪荒中,他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知道自己的无名经书上只写了两个字,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天字由东皇而写,地字叶枫记得,自己在洪荒走了36年后才写了出来。
叶枫写出地字的那一刻,他才明白到,字容易写,意却非常难明。
自己不懂的字,永远写不出来,地字之所以能写出来,那是他行走于洪荒36年的所得,那是他对于天地的一种理解,若没有这36年行走,那么他永远写不出地字。
天地写完后,叶枫还没有想到写什么字好,。不是他不懂字,而是现在最适合写什么字,叶枫还没有想到。
既然想不到,那么休息一下吧,叶枫来到了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不是人族而是妖,或者说是巫。妖和巫的区别很好区分,一个是神通一个是法术,用神通的就是巫,用法术的就是妖。当然,巫也能用法术,妖也有神通,只是他们专注点不一样而已。
叶枫看着巫部落,他打听到这里部落属于十二大巫旗下的一个小部落,人口不多,也就几十人,不过叶枫看着那漂浮在部落上空的紫气,他知道这个部落只要不发生了什么意外,那么以后必定会强大起来。
不过这些和叶枫没有关系,他现在只是想休息一下,而他之所以来这里定居,那是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和水。
这里的山不像不周山那么雄伟而壮观,也不像以前他走过的山那样充满了混乱之气,这里的山要说,更像以前地球上的苍山。秀丽而不缺灵气。
一座山有灵气那是非常难得的,山不像人和妖,也不像树木。人和妖只要得到一点机缘就能修行,树木只要寿命够长,那也是在修行,但山不是。山没有寿命,它长年的坐落在这里,不管天地变迁,他就在这里。而且,山也不需要修行,因为他出生就注定永恒,永恒的东西怎么会需要修行?
叶枫看着秀丽的无名山,他马上知道自己要写什么字了,那就是山。
没有人不喜欢山,山相对于人来说太过美妙了。永恒的生命,不变的姿态,在它面前,人又算的什么呢。所以,自从人和妖发现了山后,就产生了祭拜。
叶枫看着巫族的祭拜,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原始社会,体会到了那种最野蛮的天地崇拜。
巫族的崇拜是以其余敌手生命为祭品,只要本部落生擒了敌人,那么除了粮食外,其余一切都拿来祭拜。当然,叶枫知道,巫族看上去很野蛮,但其实却不是真正的野蛮。他们不会随意捕抓路过的人和妖,他们只会在有人侵略自己地盘时,才会发起祭拜。所以叶枫现在看着他们的祭拜却没有任何巫来阻止。
祭拜当然是血淋淋的,但叶枫却不觉得恶心,那不是他习惯了,而是他的心已经平淡了,在他这36年行走中,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情。
无情的人总能活的久一点,如果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