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朔风,天大寒。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厢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地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使他能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大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汉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像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像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汉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有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髯大汉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体。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时风中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响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边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寻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驰而去。渐渐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寻欢还在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起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李寻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我倒是觉得,你可以载我一程。或者借我一件衣服!”
突然间,一道声音传来,李寻欢手中的三寸小刀顿时捏得很紧,因为声音很近,真的很近,近在咫尺!能让他在这么近却发现不了的人,放眼江湖——屈指可数!
“什么人!鬼鬼祟祟!”,虬髯大汉眉毛倒竖,怒不金刚般喝道。
“不是我鬼鬼祟祟!是你看见我了,却当我不存在,亦或者说……这幅模样,唉!我也是耻于见人啊!”
声音再次传出,循着声音的痕迹,李寻欢找到了说话的人,不!确切的说,是一个雪球!不!应该是一个雪丘!就在道路旁,像是被风雪完美覆盖的石头,有一些突出的痕迹,但谁也不会注意,天知道这个人是在大雪里呆了多久啊!
“看来你已经发现我了!”,良久,雪丘一阵抖动,露出了一个人头,很年轻,不过二十几许岁,这人长得倒不是很特别,倒是有一双狭长的眼睛,在风雪中显得异常的发亮。
“你是何人?”,虬髯大汉不留痕迹的挡在了马车前方,面上是不能掩盖的警惕。
雪中之人叹了口气,道:“我是韩文!你可能没听说过,不过……很快就会知道这个名字的不凡!”
没错!这个人就是韩文!
他来到这里已经足足两天有余了!因为那该死的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的规定,他现在……说穿了就是光着屁股的,他潜伏在路边儿两天,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路过。
刚刚过去的是个少年人,但这个少年人实在是太穷了,以至于连他都不忍去打劫他,好在今天很幸运,还有一辆马车经过,看模样,非富即贵……啊哦!也不一定,点子貌似很扎手啊!
“你为什么不出来?”,李寻欢看着雪中的人,有些好奇的问道。
韩文叹了口气:“因为我光着屁股!”
他回答的很坦然,倒像是在说我很饿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一点儿也没有羞耻之意,可恰恰是这个回答让李寻欢笑了:“的确是很羞人!看来这件衣服我是非借不可了!”
“你借我衣服,我欠你人情,将来自然不会亏待了你!”,韩文躺在雪中笑道:“一门三进士、父子三探花……小李飞刀!呵呵!要是贸然动手抢劫你,倒也真说不过去,而且风险不小,有可能不能杀人灭口,还被人知道我裸奔的事实!”
真是狂妄啊!虬髯大汉双目一沉,能在江湖上敢撂下这话的有几个人?杀人灭口……
“你竟然认识我?好吧!”,李寻欢微微错愕后,摇头一笑,尽显洒脱之意,伸手便把身上的狐裘大氅扔给了雪中人。
只觉得一道黑影闪过,快到了极致,雪中之人已经裹着狐裘大氅站在他面前了,还长呼了一口气:“该死的鬼天气。该死的破地方,连个鬼影子也不路过,害的小爷在雪地里躺了足足两天!”
在雪地里躺了两天却没生病?反而还是这副生龙活虎的样子?这是得多么深厚的内力才能办到的事情啊!
李寻欢有些惊讶。虬髯大汉更是神情警惕到了极致,仿佛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出手一般。
“一事不烦二主!李探花!载韩某一程吧!”,韩文四处环望了一下:“就这一件狐裘大氅……嗯,不太好!丢人,不不不……该说点儿什么好呢?”
“好!请上车!”,他说起话来没头没脑的,像是在自言自语。李寻欢却没有在意,更没有拒绝,反而是笑着伸了伸手。道:“我请你喝酒!”
“少爷!”,虬髯大汉蹙着眉头,他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李寻欢摆了摆手,笑道:“别担心!”
马车很大。一进车厢。就感觉到一股温暖的气息,这车厢里居然颇为豪华,地上辅着柔软的貂皮,点着火盆,当然,也少不了美酒佳肴,与陆小凤那个混蛋一样,李寻欢。也是个很会享受的人。
“兵器谱第一!”
这就是韩文现在的任务了!这个任务可能会很简单,可能也会很不简单。但无论如何,踏着刚刚出场的方式,的确是……一个字儿形容下,就是“囧”。
“看得出,你的身手并不弱!有谁能把你抢光了,然后扔到雪地里来吗?”,李寻欢倒了一杯酒,递给韩文,笑问道。
韩文也不客气,一手紧紧地捂着狐裘大氅的衣襟,一手端起杯子,道:“抢我?你想错了!能让一个人把身上的衣服脱下去的原因有很多,别的倒也好说,但抢我……这是最不可能的一个理由,我很有信心!”
“哦?的确,理由会有很多……也许,你刚刚碰到了绝世美人,与其幕天席地,一夜缠绵也说不定呢!”,李寻欢哈哈一笑,开着玩笑话。
.......
.......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黑了。
那虬髯大汉已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那位公子……哦!韩先生呢?”,李寻欢又问道。
虬髯大汉沉吟了一下。好半天道:“他也在找寻猎物!少爷……我们最好离他远一点儿!他看起来……”
“找寻猎物……有意思啊!”,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其中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