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得心应手。
这样一套阵容,让控球的纳什简直就像是虎入深山,龙游深海,彻底的活了过来。一瞬间,西部队提速提速再提速,超快的攻击速度甚至在第二节后半段一度达到了5秒一次进攻的超极限,往往篮球从纳什手中传出,一次传递,就撕开了东部队的防守。
超快的攻防速度下,纳什仿佛风之化身无迹可寻,西部队的进攻也如水银泻地一般的无孔不入。球场上每一个人都感觉自己打的特别舒服,只要你跑出了位置,纳什的传球一定会即时的出现在你的面前,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只是简单的接球,然后将篮球放入篮筐,连半秒钟的延误都没有。
任何防守,只要速度被动的提了起来,就会变的漏洞百出,不可避免的面临着防守脱节,防守体系崩坏的结局,
西部队的这一阵容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防守的同时将自身的攻击力最大化的发挥了出来,毫无疑问,在其中纳什起到了指挥官的作用。正是因为纳什的存在,纳什对于跑轰战术的熟悉和掌握,才让西部队快而不乱,无解的进攻让东部队有些焦头烂额。
先是斯塔德迈尔两次接纳什的传球空中接力扣篮打开局面,接着在纳什撕裂防守的情况下,黑曼巴科比-布莱恩特张开了他的蛇口,露出了狰狞的毒牙,将紫金色的毒液注入了东部队的躯体之中,右侧四十五度持球连续的突破,更有一次突破上篮造成了补防的詹姆斯犯规,打成了一次2+1。
连续的防守轮转出现的空当被卡梅隆-安东尼轻而易举的抓住,外线接连命中的三分球让东部队的防守更加混乱。
而当西部队开始扭转局势,并逐步的蚕食了原本东部队的领先优势,甚至一举反超的时候,东部队众人的心情,不由自主的焦灼了起来。他们急切的想要改变局面,心中一急切,他们就不由自主的跟着西部队一起提速,进攻的选择也开始变的急躁。要知道,此时东部队场上的控球后卫,可不是同样擅长快速推进进攻的贾森-基德,而是平民mvp比卢普斯。
如果一定要总结比卢普斯的特点,你只能说他是一个平民。他一切的篮球哲学最终只回归到两个字‘实用’,绝对的实用至上主义者。他不会做那种穿过整个半场的快攻传球,他不会晃过五个人投篮,他甚至不会带有洞穿性的传球。
在进攻方面,他各种进攻能力都有,都算是不错,但是没有一样顶尖,在防守方面,他绝对是联盟最好的一号位防守者之一,但是防守成就不了全明星。传球,他也只会把篮球交到最应该交到的位置,交给最应该交给的人,丝毫没有出彩的地方。
如果你看着他打球,你会觉得他在球场上表现的就像是一个普通球员,对不起他的选秀顺位,更对不起他的年薪。你会觉得自己能够做的比他更好……
只有真切的和他在一起打球了,你才能明白他的可怕。
不过……
现在这种情况他再怎么可怕都不顶用。
昌西-比卢普斯确实非常优秀,但是你将他放到快攻体系之中?拜托,活塞队有快攻这种战术吗?
在活塞队打了6年的事件,昌西-比卢普斯脑子里早就没有了快攻的印记。于是,当东部队开始跟着西部队一起提速的时候,比卢普斯的能力显然不能在快速进攻之中保证球队的进攻体系,于是混乱不可避免的开始发生了。
各自为战,混乱。
幸好关键时刻雷阿伦站了出来,连续两个追身三分命中,稳定了局势。也终于把比分追到了66:57,让东部队不必要带着9分的分差进入下半场的比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