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啧啧!”席如秀咋舌道:“没见过只爱吃糕点的客人,山珍海味一样不碰,又不是小孩子,偏食得可笑。”
宝宝出言维护。“你拐弯抹角的,可是在说我?”
“当然不是。”席如秀呵呵直笑。“你再正常也不过了,除了不宜饮酒,不宜咸、辣等重口味,什么毛病都没有。我是在奇怪这位庄姑娘,一举一动均引人注目,这可不是普通人办得到的,光吃糕点不吃菜,从来也没儿见过。”
在月色倒是落落大方,直言道:“我生性孤怪,不惯与人共食。”
卫紫衣含笑道:“姑娘若早言明,敝人可另作安排。”
“我是来卖剑的,并不在乎口腹之欲。”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像卫紫衣腰间的那柄银质软剑,平日缠扣子腰,必要时却是一件杀人利器,宝宝对去世多年的古济人,油生感激之情。
“养父后来又叹息,可惜冯香蝶早已仙逝,这才决定转送给我。”庄月色静下来,一脸苦涩的表情。大概疑心自己只是这件宝物的“候补”继承人,心里有点不舒服。还好,她很快又释怀了,毕竟冯香蝶的纤纤玉手从没碰过银鞭一下,干净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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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拥有这件宝物,可真幸运,把它卖了岂不可惜?”宝宝眼巴巴的盯着她手中那只盒子。真是不起眼的东西,里头竟装着一件稀世之宝?“你就把它放在这盒子里面?”
“不错。‘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我也懂得,为了将宝物平安送来子午岭,韬光养晦将它藏于木盒中,总算不引人注目,一路平安的进入贵社。”她说,脸上现出郧夷、嘲弄的神色。“万万想不到,赋人不在外头而是在你们之中。”
群雄又变脸变色,席如秀第一个叫道:“这全是你的一面之辞,谁晓得你说的是真是假?这里谁也没见过狗屁‘冰蚕银丝软鞭’,传闻是否有误且先不论,你如何证明它确实曾在这木盒子里?人心难测哦,这年头的女骗子可不少。”
“哈,说的好!”阴离魂平时爱和他斗,遇见敌人时倒挺能同心协力。他的钟馗脸一瞪起人,可比席如秀威吓三倍。他冷酷地反讽问:“你自报的身分来历是真是假,又能拿出什么证明来?”
庄月色更为激动,话头汹汹而来:“我明白了,你们想仗着人多来赖帐!告诉你们,办不到。对付你们这群草莽人物,我老早有预防之策。当我上门求见,守山门的两名汉子曾要我现出欲售之物,我照办了,如今正好有他们来证明银鞭确实存在。”
卫紫衣不得不慎重其事,叫马泰去传当时那两名“卫山龙’进来,在等候的空档,他询问她:“我只当你是来卖剑的,怎么又不是了?”
“我确实带来一对鸳鸯宝剑,意欲求售,还搁在房里忘了取来,因为当我发现银鞭失窃,便乱了心神。”她神情一正,评断道:‘鸳鸯宝剑是一对的,最好别拆散,以免招来不幸;不过,比起银鞭的贵重,一对宝剑加起来也没它一半值钱。只因听说了冯香蝶的千金目前人在‘金龙社’总坛,我便千里迢迢赶来,心想银鞭若归属秦姑娘,也不辜负了养父当初的心愿。当然,我亦深知卫大当家出得起价钱。”
“说到底,就是想发一笔横财嘛!”席如秀嗤之以鼻。“爱财如命”可不大符合有气质的美女的形象,不过,怪胎除外。
“这年头,没钱可办不了事。”她言下不胜欷吁。
废话不是?群雄纷纷暗笑,本来美人就不大好养,加上若是身怀绝大的怪癖,没有金山银山可不太供应得起。
秦宝宝笑道:“不如先将鸳鸯宝剑拿来开开眼界。”
“也好,我去取来。”她将木盒搁在最近的小儿上,转身走了出去。显然不放心由旁人去取,群雄为了避嫌,也没人肯自告奋勇。
不一会,马泰带了两名卫山龙进来,是一对兄弟,叫石蟹和石鱼。
据石蟹所言,确实曾目睹冰蚕银丝软鞭的神奇,说道:“看来好像一条银白色的丝带,约一丈长,宽两寸多,真是漂亮,怎么看也不像一件兵器。庄姑娘见我们不信,向我要火种。我点燃一根蜡烛给她,她竟举着烛火烧灼那条带子,结果丝毫无损,一点烧过的痕迹也没有,我们这才信了那是一件宝物,心想或许魁首有兴致见一见,便呈报上来。”
卫紫衣点点头,让他们下去。
大领主展熹忧形于色。“看来庄月色所言不假,东西确实在咱们这儿失窃,这可就糟了。魁首,可有应对之策?”
卫紫衣摇了摇头。“事出意外,也只有随机应变。不过,只要东西还在总坛,不可能查不出来,且等庄姑娘来了再商议。”
大伙儿心里都很难受,这回“金龙社”可闹了笑话,丢了丑,谁也没兴致多言语。
泰宝宝盯着那只木盒,心底愈发地好奇,恨不能亲眼见一见冰蚕银丝软鞭的真实模样,是不是美得似天上的银河坠落凡间,却又韧得像千年蚕丝百斩不断?她手抚着木盒,心中不住揣想。这同时,卫紫农正奇怪庄月色久久不来,一瞥眼间瞧见宝宝正欲打开木盒,突然,一股不祥的预感使他冲口而出:“宝宝,别打开——”
为时已晚,宝宝才打开了一条缝,就见一道金光由盒内朝她疾射而来,总算卫紫衣的叫喝使她本能地举臂挡在面前。蓦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咬住她的手腕上方,一阵刺痛使她怒目看去,霎时心神抖颤,竟是——
说时迟那时快,瞬间一道银光闪过,一小截金色的蠕动物掉在地上,扭动两下便死了个透。原来由木盒中射出来咬住宝宝右腕上方的,竟是一条不盈五寸的小金蛇!
卫紫衣疾挥银剑斩蛇,但咬住宝宝嫩肌的蛇头依然不放,他火速剥开,两个小小的齿洞清晰可见,流出的一丁点血是紫黑色的。
蛇有剧毒!每个人脸色都变了,卫紫衣润红的脸色霎时转为苍白!在伤口上划一道小小的十字痕,张口就臂,为宝宝吮出毒血。
这不过是转瞬间发生的事,群雄震惊莫名。大领主展熹和二领主张子丹相互使个眼色,赶紧去追捕凶犯庆月色。
一室寂静,落针可闻。
宝宝已然支撑不下去,软瘫在卫紫衣的怀里。她感觉到在她面前是阴暗无底的深渊,眼神一片模糊,精神和肉体已陷入麻木状态,黑白无常就快来了……
“宝宝!宝宝!你振作一点!你不能抛下我……”
啊!又听到怀念的声音,她要把这深情的话语永远刻在心版上,不管上天或下地,她要紧拥抱住这份爱才得安息。
他又在呼喊了:“宝宝,宝宝,你告诉大哥,什么药可以救你?”
往事的回忆——出现在她眼前。和卫紫衣在郊外初次相遇,她扮成小乞儿,他非但不嫌弃,反而加倍的怜惜,令她自丧父后空虚的心灵再次被填满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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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回想得更远,想到她和爹爹住在少室山的清幽竹屋里的岁月,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她无忧无虑的在众人的护翼下成长。有一年的夏天好热,她看明智、明理、明月剃了个大光头,瞧着挺凉快的,更觉得自己一头长发混在和尚堆里,可够怪异了,便自个儿理个大光头。那一年她八岁或九岁?
只记得老爹被她吓得差点呜呼哀哉,郑重的告诫她:“头发长长,命也长长,下次可不许再胡来。”那时她当自己是个男孩,觉得老爹未免反应过度,一点幽默感也没有,后来方知用心良苦。
她一直都不是个乖宝宝,时常躲在树上和老爹玩捉迷藏,有一回被蛇咬了,老爹险些吓昏过去,总算及时取解毒丹救她一条性命,从那时起她被强逼着学了不少医术和制药术,救不了别人至少能救自己……
“解……解毒丹……”
“你说什么?解毒丹能救你吗?”
远处传来呼喊的声音和一片嘈杂声,不过那离她太远了,她听不真切。
啊,别吵吧!安静些,让她多想想父亲慈爱的面容和关怀的话语,那仿佛已是上一辈子的往事,离她好远、好远!
难以抵挡的寒冷直透入她的骨髓,她依稀看到死神的魔爪,不禁产生极度的恐惧。她的生命从来没有受到这样的威胁,几乎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她心里想:我就要死了……爹和娘在等我呢…
她的心跳减缓了,简直像要停止跳动,一口气很难喘过来,即使“万邪圣医”在世也难救吧!不,不,爹爹好像还交代了什么?…突然,爹爹死了,她受不了,心想不如一死£?胜过孤伶伶一人活在世上,怎么她却没死呢?想起来了,是大和尚叔叔用少林圣乐“大还丹”延续了她的心脉。爹曾交代,解毒丹也救不了命时,只有大还丹能为她续命。
“大……还…丹……”她气若游丝。
“宝宝!宝宝!你说清楚些,求求你振作一点…”
啊!她好累、好倦,睁不开眼睛。她天生的病骨,注定今生离不开药罐子,有时情绪低落,也感活着无味,不如撒手吧!
有人紧紧抱住她不放:‘宝宝,你不能离开我,我不许你离开我!听到没有,你要好好活着,不能就这样走了。”
大哥的形象突然浮现在她面前,她看见他跪在她冰冷的尸体旁,感到他绝望中的痛苦,一滴泪也流不出来。悲伤击倒了他,伤恸到极处反而无泪可流。
啊!她不愿见他如此,她会死不瞑目。
“大还……丹……”
然后,她陷入昏沉沉的睡梦里,无知无觉了。
孤灯独影,一室清冷悲凉。
同样的夜,同样的背景,换了一种心情,竟凄凉悱恻,悲切莫名。
宝宝一息尚存,然而她的魂魄正飞荡飘扬在生死桥上吧!卫紫衣形容惨戚,心伤肠断。他的宝宝怎会遭此横祸?为了她天生体弱气虚,他花费无数的精神与金钱才使得她今年健旺犹胜往年,正暗自庆幸,打算等过几天他把社务处理妥当,交代给大领主展熹负责,便要带着她去游山玩水。这不打紧,可怜的宝宝气息奄奄的躺在病床上,她可能活下去吗?她有再活蹦乱跳的一天吗?
最使他痛恨的,莫过于有人损害了宝宝的健康,甚至威胁到她的生命。
“庄月色啊庄月色,算你狠!”他的下颚显得非常坚毅不屈,线条分明的双唇充满了冷峻和魅力,有不达目的誓不甘休的惊人狠劲。“若是不教你付出十倍的代价,卫紫衣三个字让你倒过来写!”
解毒丹只能暂时解毒,显然破不了水金蛇的剧毒,卫紫衣念念不忘宝宝最后的一句话:“大还……丹……”然而,嵩山少林寺太远了,宝宝支撑得到那时候吗?他尚抱着一线希望,或许庄月色身上有解药。
她没能逃出山门,如今正在刑堂里由阴离魂逼供,卫紫衣有言在先:“绝不能教她死了,那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