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师,我们还是谈谈钱的事情吧。”
林淑女秀眉微皱,美丽的脸颊上流露出了厌恶,恨不得一巴掌扇上去。
但,最终还是强行克制住了。
金歌刀色的出名,可作曲作词有质量保证,为了新专辑,只得忍辱负重了。
“林大美女,谈钱多俗气。”金歌刀小口抿了口红酒,然后慢慢摇晃,透着酒杯看向林淑女,这是他每次狩猎前的习惯动作。
透着红酒看美人,越看越迷人!
金歌刀佯装生气,但旋即又细声道:“小林啊,金哥我好歹是个搞艺术的,搞艺术的就不能跟那些商人一样俗气,张口闭口就谈钱。”
“那你想要什么!”
“不要别的,只想跟你一起看明天的日出。”
金歌刀得意的摸了摸两撇小胡子,伸出手就往林淑女的大腿抹去。
要知道,林淑女现在穿的可是超短牛仔裤,一条修长白皙大腿完全暴露在外面,细细长长,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
更要知道,这条大腿叶秋都没碰过!平时日多瞅两眼都会被林淑女鄙视一顿!
“金大师,这恐怕不行。”
林淑女是个自觉自爱的女人,当有色狼接近时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挪,但金歌刀玩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什么情况没遇到过,哪肯放过林淑女。
于是,林淑女往后挪,他的手便往前跟,边跟还边说道:“小林啊,你听我说,咱们搞艺术的必须得有为艺术献身的觉悟。”
“”叶秋在转角口听的吐血,说他不要脸都是侮辱了这个词语。
“小林啊,你要我帮你写歌,当然得深入了解一下嘛,这样才好写出更适合你的歌,对吧。”
“”
“对你个棺材板冲浪!”
叶秋听不去了,忍不住走了出去,一眼就看到了耍流氓的男人。
身材圆润,个头不高,看上去估摸着不过1米65。
头发留的老长,随意搭落在肩膀上,嘴上两撇小胡子连在一起。
这哪是什么艺术家的造型,一副小流氓啊!
叶秋只是淡淡的扫了男人一眼,转而注视着林淑女,
她这是在干什么!
她不是新人气王嘛!
她就算要找人写歌,也没必要找这样的人吧!
就瞧那样子,能写出什么好歌?敌得过半首青花瓷?
“混账,我跟你主人说话哪有你一个小保镖插嘴的资格。”
眼看就要成功的“摸腿”被打断,金歌刀先是吓了一跳,可当看到出现的男人除了帅外没有一点特色后又凶横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