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下道。”
李传忠知道司机为什么这么说,不外乎是生出了疑心,怕自己谋财害命什么的,当即说道:“可以,就在路边停车。”
不多时,出租车吱嘎一声停在路边,李传忠打开车门,站在路边,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闹市,向远处的荒地走去。
就在李传忠下车之后,另一辆出租车也停了下来,下车的竟然是绿衣美女,绿衣美女看了一眼李传忠消失的方向,举步跟了上去。
疾风劲吹,荒草起伏,李传忠忽然停下脚步,向来路望去。绿衣美女窈窕娇躯,慢慢出现在夜色之中。李传忠双手缩紧袖子里,沉声问道:“美女,跟了我一路,你到底想干什么,如果相中了本帅哥,咱们现在就开房去,如何?”
绿衣美女嫣然一笑,边走边道:“李传忠,我是相中你了,不过我想要的是你的命,而不是你的人!”
话音未落,绿衣美女手中寒芒乍起,直刺李传忠的胸口。
第四十二章 心中杀念生、祸水向东引2
李传忠缩进袖子的双手忽然探了出来,向刺来的寒芒凌空抓去,绿衣美女早就料到李传忠会有这一手,手腕轻抖,寒芒或做一道道光影,发出嗤嗤的破风声,把李传忠整个上半身都笼罩起来.
“哼……”李传忠冷喝一声,双手连抓,捏的空气四处乱溅。
绿衣美女好像是很忌惮李传忠的双手,猛地收敛寒芒,闪到李传忠的右侧,这时候李传忠才看出来,绿衣美女手中用的是一柄寒光闪烁的短剑。破空声又起,短剑刺向李传忠的腰肋之间,这是李传忠用手抓最难受的地方。
所以李传忠放弃了抓去对方短剑的想法,左手护住腰肋,右手抓向绿衣美女的脖颈。
五指如钩,李传忠的双手在月色的掩映下,闪烁着淡淡的金光,显然是戴上了手套护臂之类的武器,一旦抓中,肯定是皮开肉绽的下场。李传忠可没什么怜香惜玉的精神,人在江湖,怜香惜玉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绿衣美女娇吒一声,一拳打向李传忠的手掌。
这次二人都没有退避,硬碰了一招,一身闷响过后,绿衣美女吃了点小亏,身躯急退了几步,踩得地上泥土乱飞。绿衣美女闷吭一声,再次揉身而上。
朦胧的月色之中,李传忠站在荒草丛中,只在一步之内移动,双手或拳,或掌,或爪护住周身要害,找机会和绿衣美女硬拼。而李传忠身边的绿衣美女身形就像一缕青烟,围着李传忠前后翩飞,手中的短剑吞吐光芒。
绿衣美女的速度越来越快,竟然有了一种飘飘欲飞,脚不沾地的感觉,就像在草尖上滑掠一般。
二人偶尔硬拼一招,则发出一声闷响,劲风震得荒草起伏,衣衫猎猎作响。
几分钟过后,李传忠忽然一改防守的作风,踏出一步,一拳轰向绿衣美女,拳还没到,拳风就涌出一股冷气,空气都凝结出一团白雾。
绿衣美女脸色骤变,飞快的退了几步,厉声喝道:“寒冰真气?”
李传忠冷笑一声,踏前一步,又是一拳轰出,白雾弥漫,空气又寒冷了几分,草叶都干硬起来。
绿衣美女柳眉倒竖,边退便道:“李传忠,金家外姓第一高手,果真名不虚传,不过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谁?”李传忠拳势一缓,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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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衣美女忽然屈指一弹,一点银光直射李传忠的眉心,同时银铃般的声音也传入李传忠耳内:“我是谁?你慢慢猜吧!”
“哼!”李传忠化拳为爪,一把将银光抓到手里,冷冷的看着绿衣美女青烟一样的背影,良久才松开手掌,一根布满寒霜的银针落到地上。李传忠似笑非笑的说道:“左松野……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不过……你却不认识我。”
过了好长时间,外环路上忽然出现一个人影,只听得人影大骂道:“什么破地方啊,打车都打不到。”
李传忠被绿衣美女左松野跟踪,李重也被修宁宁盯上了,确切的说,是败家猫被修宁宁盯上了。这不怪王彦博没说到做到,他还左右不了修宁宁的决定。修宁宁只需要在败家猫经常出现的地方打听一下,就能把当时的情况了解的差不多。
好在最近败家猫天天在聚灵阵修炼,还没让修宁宁顺藤摸瓜,找到李重身上。败家猫非常聪明,感受到修宁宁不怀好意的目光,立即就消失在黑暗之中,修宁宁连根猫毛都摸到。实际上败家猫没存好心,身为一个妖怪,败家猫心里一旦法律意识都没有,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其余人类在败家猫眼里只是一种生物罢了。
败家猫不傻,没有立即杀死修宁宁,只不过是不愿意在聚灵阵附近杀人,怕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已。
如果修宁宁敢跟上去,等待她的一定是开膛破肚的下场。
很快,败家猫就和李重碰头了,在经过艰难的交流过后,李重也知道,败家猫被一个人盯上了。
李重立即吩咐败家猫,躲藏起来,千万别被修宁宁发现,但如果真被发现了,那就直接杀掉修宁宁。是李重心狠手辣,无故杀人吗?不能这么理解,修宁宁身为金字塔顶端人物的代表,做事已经不讲规矩了,虽然规矩就是他们定下来的。就算从法律上讲,李重杀死旱魃也是有功无罪的,救人还有错吗?
按理说高层就算想要调查李重,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调查寻访,报纸啊,电视啊之类,以表示没有恶意。但是,派修宁宁单枪匹马下来,暗中查访,本身就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
人总是要为自己着想的,李重总不能等到被军队团团围住,再和这些人讲道理吧。到那时李重也没有能力和这些人讲道理了,而且人家也一定不会和李重讲道理,那么采取一些极端手段,也无可厚非了。
虽然下了狠心,李重也做好了第二手准备,偷偷观察观察一下修宁宁,实在不行的话,自己就要亲自动手了。
很快,李重就见到了修宁宁,修宁宁虽然也是个美女,穿上军装还别有一番英姿飒爽的滋味。
但这对李重一点影响也没有,在本质上,李重和李传忠一样,都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其实这也不奇怪,在战场上还怜香惜玉的人,比如张无忌,那就是个傻2逼,拉低猪脚智商的存在。
心狠手辣的李重开始盘算,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不引起别人怀疑的干掉修宁宁。
这可和杀掉袁氏父子,小那死人不一样,修宁宁身后有着庞大的势力,可以这么说,修宁宁真要是在雒阳出现什么意外,整个雒阳都要被翻个底朝天,李重除了逃亡海外,没有第二路可以走。
就在李重冥思苦想之际,变数来了。
李传忠是来调查金少岩死因的,但由于修宁宁的原因,李光阳把所有案卷都付之一炬了,也就是说,李传忠根本就没办法通过官场一方面调查下去,但金少岩毕竟是一个业内文明的杀手,骤然死在雒阳总会引起一些地下势力的注意力。
而李传忠就是通过这些地下势力,查到金少岩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也就是聚灵阵附近的荒地,这是李重毁尸灭迹的一个失误。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重无意之间和李传忠碰面了。
李传忠并没有对李重产生怀疑,但李重出于好奇,用神识观察了一下李传忠,立即就感受到李传忠身上蠢蠢欲动的力量,这是境界的差距,李重可以用神识观察潜在的敌人,而李传忠只能依靠自身的感觉来判断。人的第六感虽然也很神奇,但李重并没有杀意,李传忠自然也感觉不到什么了。
当下,李重就心生怀疑,自己是来调查修宁宁的,但这个高手是来干什么的呢?于是李重掉过头来,开始跟踪李传忠。很快李重就发现,李传忠是在调查金少岩的死因,立即就把李传忠规划到死敌的队伍中。
原因无他,奇人异士中除了崔半仙,李重没一个朋友,就连崔半仙,也只能勉强说是朋友。
这让李重十分苦恼,坐在家里冥思苦想,一个修宁宁就够李重烦心的了,又蹦出来一个高手,难道非要逼我远走高飞。一定要想出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来才行……有了,修宁宁不是调查高手吗,那个李传忠不就是现成的高手了。
有了大致想法,细节还需要慢慢补充才行,修宁宁和李传忠都不是傻子,一定要做的天衣无缝,才能不引起而两个人的怀疑……
把注意力放在败家猫身上的修宁宁忽然发现,败家猫这几天出线的频率多了一点,而且还经常享受着各式各样的零食。
而且修宁宁还亲眼见到,败家猫以闪电般的速度,几秒钟之内,从几十米的大树下窜到树冠,抓住一只大鸟。这种爆发力,显然不是一只正常的猫所能拥有。这种力量速度虽然不如传言中夸张,但也说明,传言并不是空|岤来风。
修宁宁顿时笑了,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顺藤摸瓜,找到败家猫的主人,搞清楚败家猫变异的原因。当然了,修宁宁更倾向于败家猫的主人,就是在范家村发出无形剑气的那个人,就算不是,也是一类人。
跟踪败家猫太容易了,现在街道上全是摄像头,坐在家里就能监控全城。以修宁宁的身份,享受这种便利,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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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修宁宁就发现,败家猫经常在皇朝宾馆出没。没什么说的了,修宁宁立即移驾皇朝大酒店,蹲点守候败家猫。
皇朝宾馆在雒阳并不是一个大宾馆,但绝对是最贵的酒店,整个酒店只有四层楼,房间也不多。整个酒店是纯木质结构,雕龙刻凤,古香古色,再加上屋前屋后的老槐树,给人一种幽深久远的感觉。
这也给败家猫提供了便利,修宁宁发现,败家猫从来都不走正门,而是直接飞檐走壁,攀爬外墙,进入四层。
第四十三章 坐看风龙虎斗、金丹第二转1
雒阳市内,某军区大院,修宁宁一身戎装,神情肃穆的站在院子正当中,负手而立,面前是三十余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少校……”一名军官几部走到修宁宁身前,啪的敬了一个军礼。
修宁宁回了一下礼,取出一叠图纸,递给军官,口中说道:“这是这次行动的路线图,你们仔细看看……这次行动的目标是皇朝宾馆四零九房间的住户李传忠,里面有照片。注意,李传忠这个人可能有非常强大的武力,所以,我们这次行动一定要十分小心。”
“具体行动步骤是这样的,中尉,你选出十个身手最好的士兵,破门而入,制服李传忠。但是要注意,我不是让你们近身搏斗,而是用手枪击伤李传忠,再行动手。另外十个人埋伏在三楼,形成第二道防线,防止李传忠突围而出,这些人也可以开枪,但尽量避开李传忠的要害。”
“剩下的十个人在开始行动之后,立即控制一楼和二楼。”
“最后,留下两个人在点和b点,一旦李传忠逃出两道防线,立即用狙击枪射击,同样尽量避开要害,但如果情况不允许,也可以直接击毙,听明白了吗?”
修宁宁为人虽然有些高傲,但战术素养还是不错的,一番布置下来,虽然说不上天衣无缝,但也算是井井有条了。
不过有一点却不得不提一下,修宁宁从头到尾,都没提过李传忠是什么人。
三十余名士兵分成两批,赶赴皇朝酒店,看看时间,清晨三点十七分。这个时间非常适合抓捕行动。人们都在睡梦中,包括被抓捕的对象,不但可以保证行动不落空,还能保证受到的外力干扰最小。
怕泄漏风声,修宁宁这次行动都没通知皇朝酒店还有警方配合,单方面杀了过去。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修宁宁并不知道,她的行动也在李重的预料范围之内,而且李重的计划比她还恶毒。
既然是古香古色的酒店,楼梯自然也是木质的,无论铺上多厚的地毯,踩上去总会发出咚咚的闷响。中尉领着十几个士兵刚围到门口,就听到“砰……”地一声,木门四分五裂的炸裂开来。
无数碎裂的木碴激射而来,中尉下意识的举起双手,护住面门。
“砰砰……噗……”中尉耳边传来一连串的响声,有木碴刺入人体的声音,还有木碴打在对面墙上的声音。还没等中尉缓过神来,一条人影携带着狂风扑面而来,一拳轰在中尉胸口,中尉打着旋飞了出去,接连撞飞两名手下,这才撞飞对面的房门,一头滚进房间里,引起一声尖锐的惊叫。
眨眼之间,李传忠轰飞了中尉,又一肘轰飞了门口埋伏的士兵,骨骼的碎裂声清晰入耳。
不怪李传忠反应这么激烈,就跟李重一样,修宁宁要是正大光明的上门拜访,李传忠或许会敷衍一下,但凌晨时分,修宁宁带着大批全副武装的士兵前来围剿,李传忠要是还坐以待毙,那就太过愚蠢了。
李传忠虽然出手猛烈,但中尉带来的士兵也不是没见过血的软脚虾,当即就有两名兵卒勾动扳机,两颗子弹高速旋转着,一左一右,射向李传忠的膝盖。
李重躲子弹靠的是神识,能够精确判断子弹的落点,李传忠当然不行了,但李传忠却受过更严格、残酷的训练,可以根据对方开枪的姿态,大约判断子弹来势。
于是李传忠做出了一个令所有士兵惊骇的举动,李传忠不退反进,侧身拧腿,猛地冲了上去。李传忠拧腿的动作恰好避过了两颗子弹,身子也冲到人群之中,避免了被乱枪扫射的下场。
杀入人群之中,李传忠只攻不守,拼着挨了两拳,打飞了四名士兵。加上先前被李传忠一拳一肘击杀的中尉和兵卒,已经让六个人失去了战斗力。
剩下的四名士兵见到战友手足生死不知,眼睛顿时就红了,奋不顾身的扑了上来,你可以蔑视士兵的战斗力,但绝对不可以蔑视士兵的勇气。对于李传忠来说,走廊太过狭小了,如果在空旷地带,李传忠可以毫发无伤的干掉十名士兵。
接连掰断了两个人的脖子,李传忠也被另一名士兵抱住左腿,而对面黑洞洞的枪口直指胸口。
无论如何,李传忠也来不及踢开脚下的士兵,再躲开对面的子弹,开枪只需要零点几秒而已。
李传忠伸出手,直接抓向枪口抓去。
“砰……”子弹还没出膛,就被李传忠闷在枪管里,巨大的冲击力带的李传忠向后一仰,差点没倒在地上。
硬挺着控制住平衡,李传忠先一脚踢在包退士兵的太阳|岤上,再向前一步,并指如刀,刺入开枪士兵的胸口。一股冰冷的气息顺着手指涌入士兵的胸腔,士兵的心脏骤然间停止跳动,这才是寒冰真气的真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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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李传忠连杀十人。
稍稍犹豫了一下,李传忠出随便找了个房间,一脚踢开房门,两步跨过客厅,撞飞窗户,直接跳下四楼。
这可不是舍近求远,李重宁可顶着子弹冒险强攻,也不愿意躲回屋里跳窗逃走,就是害怕窗户下面有埋伏。身在半空,无从借力,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躲不过子弹。李传忠也不是钢筋铁骨,刚才把子弹闷到枪膛里,主要靠的是一双金丝手套。
即使如此,李传忠也感到手掌剧痛,估计掌骨已经被子弹震裂了。
刚落到地上,还没得李传忠确定下来逃跑的路线,十几颗子弹自上而下呼啸而来,打在青石板地面上,啪啪作响,溅起一团团烟尘,碎裂的石子到处乱飞,李传忠都闪不及,被刮的满脸血痕。
这是剩下的士兵发现李传忠跳楼逃走,当机立断开枪射击。
李传忠能躲过面对面的子弹,但对于这种冲锋枪扫射,也没有任何办法,什么预感都不起作用,只能在地上大幅度的躲闪,枪林弹雨之中,李传忠就像是一头飞速奔驰的猎豹,来去如风,无数子弹只能落到李传忠身后。
当然了,李传忠能毫发无伤,并不全是实力所然,因为修宁宁的命令,这些士兵开枪的时候,都是瞄着李传忠双腿打的,准确率比不上平时。
皇朝宾馆对面的一座高楼,修宁宁举着望远镜,目不转睛的观察战况,见到李传忠躲避子弹的速度,激动地手都在颤抖,不由自主的叫道“高手啊……高手啊……”
至于李传忠怎么冲出重围,抓捕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