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喃喃道:“这不太好吧?”
“见外了不是?”红姐装出一副很不乐意的样子。
“呵呵……”李重干笑一声,急忙说道:“快进屋吧,等我洗把脸再给你倒水啊!”
等到李重洗漱完毕,红姐已经解开纸袋,拿出一件半身的羊绒外衣,笑道:“穿上看看,看姐姐的眼光如何?”
说实话,李重一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有些激动的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套在身上,还真别说,干体力活出身的李重真是一个衣服架子,在加上最近修仙,穿上一件好衣服确实有点玉树临风的感觉,看的红姐眼中波光粼粼。
“真帅气!喜欢吗?”红姐一拍巴掌,斩钉截铁的说道,用邀功的眼神看着李重。
“谢谢夸奖!”李重点点头,他确实很喜欢红姐买的外衣,但李重喜欢的不是衣服的价格和料子,而是样式,红姐可不知道李重心里想什么。李重心里的想法极其破坏气氛,啧啧……这件衣服不长不短,刚到膝盖,既不影响行动,还能在里面藏把刀剑什么的,怪不得香港电影里面的老大都爱穿风衣呢?
当然,李重也是不知道这件外衣的价格,要是知道的话,李重也会咂舌的。
一男一女独处房中,时间过的自然极快,仿佛只聊了几句,就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人家好心好意来看自己,李重怎么说也要宴请一下,于是李重问道:“红姐,你看都快十二点了,是在我家吃口呢,还是出去吃呢?”
“在家里吃吧!正好看看你手艺如何,嗯……为了表示感谢,我可以帮你收拾屋子,刷刷碗什么的。”红姐嫣然一笑,慢慢答道。随即站起身来,也不问李重,自己施施然找拖布抹布去了。
“好吧!”李重点了点头,开始脱衣准备做饭。
不过李重一边脱衣服,一边看着红姐拎着抹布擦桌子,只见红姐秀发懒散,腰身曼妙,胸前双峰隔着贴身小衣鼓胀欲出,颤颤巍巍,李重心中暗暗感到有些不对劲,这个红姐对自己好像一点也不避忌……热情的有点过头了,莫非……莫非……李重越想越窃喜不已。
于是李重在做饭的时候使出了十八般武艺,菜刀用的跟绝世宝剑一样,刀影纷飞,切得蔬菜整整齐齐,就像被被尺子量过一样。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到二十分钟,李重就端上来两个小菜,一个是清炒黄瓜,一个是韭菜炒鸡蛋。这倒不是李重刻意素食,要知道李重脱贫致富没多久,家里没有冰箱,更没有鲜肉了。
做饭的时候轻松愉快,但吃饭的时候,红姐和李重就不怎么放得开了。
先说李重,李重不是什么多情公子,除了和妹妹,就没什么对付女人的经验,大美女送上门来,李重自然会有些手足无措,唯唯诺诺了。
红姐虽然阅历多一些,但总归是女人,刚才表现的已经够热情了,总不能不过一切到自荐枕席吧!那自己在李重心中也太随便了,就算有些亲热动作,也要李重主动才是,可李重会主动吗?
于是在极其暧昧,尴尬的气氛里,李重和红姐怀着期望,失望,后悔,自怨的心情,吃了一顿极其香甜,又寡然无味的午饭。
吃过午饭,李重心想有句话说美女都是睡出来的,便试探着问红姐是不是要睡个午觉,却没想到红姐只是沉吟片刻,便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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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选床的时候倒出了一点……意外情况,李重坚持让红姐睡妹妹的床铺,没想到红姐很坚定说女孩子不喜欢人家动自己的东西,在李重的床铺小憩一会儿就好了。这让李重有点惊异,实在是搞不懂红姐的心里到底再想什么。
说起来女人的心思真的很奇怪,红姐和李重聊过之后才知道,李重还有个异父异母的妹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不过凡是有阅历的人都知道,男女之间,除了亲兄妹,哪会有纯洁的感情,于是红姐就想的多了一些,怎么说自己也不能睡到徐梦丽的床上,那有种……雀占鸠巢的感觉。
总之,是一种很不正常,很不舒服的感觉。
李重在屋里待了一会,见到红姐睡熟了,便轻手轻脚的来到院子中,盘膝坐到大树下面,修炼《青莲剑气诀》。
但李重盘坐良久,也达不到心静如水,感悟天地的境界之中,满脑子都是红姐那妖娆的身姿,似嗔似笑的娇艳,浮想联翩,还没到一分钟,李重就感到浑身燥热,胯下的小兄弟蹦蹦乱跳。
李重苦笑一声,心道:怪不得上古的练气士都跑到深山大川修炼,视美色如同洪水猛兽呢,这心境一乱,修炼起来事倍功半啊。不过书上写这些练气士有时候也会到红尘中修炼心境的,所谓红尘炼心便是如此,那么自己算不算的上红尘炼心呢,莫非红尘炼心还要先跑到深山老林修炼到一定程度才能进行?
其实这次李重倒有点妄自菲薄了,上古时代的人多单纯啊,乍一见到美色,自然会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可现代人呢,差不多都经过无数苍老师这样伟大表演艺术家的洗礼、熏陶,就是李重也偷偷欣赏过,再对美色的抵抗力上,要比古人强上许多。
不过现代人比古人比起来,缺点更大,特别是人心浮躁,迷醉权势金钱,想要修炼有成更是难比登天。
李重思绪飘飞,但也不停止修炼,他也知道自己毕竟没有师傅淳淳教导,想要修炼有成,必须要克服重重困难,女色也是其中之意。当然,李重没打算学佛家四大皆空,李重的想法很简单,修炼的时候能客服就可以了。
就在李重胡思乱想之计,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轻柔的脚步声,睁眼一看,却见到红姐蹑手蹑脚的往自己这边走,忍不住低声说道:“有贼……”
红姐被李重忽然一声吓得差点没跳起来,忍不住嗔骂道:“要死了你……”随即又感到言语太过暧昧,俏脸腾的艳红起来。
不过女人最大的本事就是变脸,没过一秒钟,红姐的脸色就在此变得正常起来,就连身形也从蹑手蹑脚变成妩媚典雅,这让李重暗暗怀疑起李大剑仙的传承来,自己都修仙了,还能眼花,真是怪事!
几句调笑之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又活跃起来,红姐试探着问道:“李重,刚才你在修炼……内功吗?”
“算是吧!”李重心说反正说修仙练气你也不信,内功虽然玄幻点,但总比修仙好接受一点。
“哦……”红姐点了点头,问道:“那你就打算一直修炼这个武功……不打算做点别的什么吗?”
李重闻言愣了愣,有些奇怪地问道:“你说的……做点别的什么,到底是什么呢?”
红姐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当然是想办法出人头地了,比如演电影啊,以你的武功,大红大紫不是问题吧!再比如说你可以踢足球,打篮球,一样能功成名就的!”
李重笑了笑,低声说道:“就算不演电影,进体育界,一样可以功成名就的……功成名就也就是挣钱、有地位吧?这个很简单啊!”
红姐很是惊讶的看了李重一眼,过了好一会才说道:“钱不缺……关键是地位,在华夏你也知道,地位最高的,一直是那些人。普通人,如果没有地位和影响力,就算有钱容易被人盯上,除非移民,不过我想李重你不会移民吧!”
“呵呵……”李重哑然一笑,应付道:“我考虑考虑吧!”
李重这话说得口不应心,对红姐的话也嗤之以鼻,在李重心中,什么叫他们的地位最高,那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归根结底,那些人也只是凡人罢了,如果真有人不长眼惹上自己,抬手杀了就是,谁敢追查就接着杀人,杀到他们怕了为止!
第七章 浮屠众生相,人走茶就凉1
就不信这些人高尚到不顾性命的地步,话又说回来了,这些人要真的连死都不怕,那他们也就是人品高尚的好人了,好人是不会做坏事的。<冰火#中文.
至于修仙者不能杀人,那纯属是无稽之谈,朝廷大员自有气运护身、真龙之气护体,更是放屁!在得到了李白的传承,也间接感悟了一次天地大道,李重很清楚的知道,朝廷大员不是不能杀,只不过杀他们牵扯的因果大一些罢了。
当然事情也不是绝对,也有一些朝廷大员造福一方,人品高尚,能得到万民敬仰,杀了这样的人,自然会被万民唾骂怨恨,基本上就等于和老天对着干,和找死没什么区别。不过古往今来,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至于现在的朝廷大员,李重非常怀疑一点,杀了他们是不是能得到老百姓的感激,天降功德。
不过杀人归杀人,滥杀无辜也是找死,上古封神时期,大神遍地走,随便跳出来一个大神就能抹平上万军队。可就算这样,商朝和周朝大战的时候也没几个神仙敢对普通兵卒大下杀手,基本上都是找对面的神仙单挑而已。
原因很简单,杀人多了因果太重,这是老天爷定下来的规矩,不然的话,世间早就没有凡人的存身之地了。
在《封神演义》中,好像只有吕岳一个人对西岐城的兵卒下手,用过瘟疫,不过这猛人也没得到好下场,被五禽七火扇烧成飞灰。
如果在以前,李重自然会认为《封神演义》属于臆想之作,但现在李重可不这么认为了,《封神演义》很有可能是某位神仙下凡的游戏之作,甚至有可能是这位大神的亲身经历,不得不慎重对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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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四点,李重和红姐开车前往酒吧。
效果比较轰动,李重和红姐被全酒吧的员工行以注目礼,红姐还好一些,久经风浪,还能频频以笑相对。
李重就不行了,只能以鸵鸟心态面对,低头不语。好容易逃出众人的目光扫射,李重终于回到办公室,这才想起来应该给王方打个电话。说起来虽然和红姐之间有点暧昧,但如果说信任程度,还是王方更值得信任一些。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当初李重十分落魄,是王方伸手相助的,这其中一点功利之心都没有,而红姐虽然对李重另眼看待,但总归是有意为之,这一点李重非常清楚。
这是人之常情,李重暂时有这种想法,也不算过分。
王方听完李重唠叨,问道:“是应为调戏服务员是吧,大侠,那你到底有没有把人打坏?千万别用定时发作的化骨绵掌什么的?”
李重仔细回想了一下,说道:“我倒是想用化骨绵掌,关键是我不会啊,一个被我抽掉了两颗大牙,两外两个没什么事,皮外伤而已。”
王方长吁了一声,用极其庆幸的语气说道:“武侠小说害人不浅啊,我还以为你们这些人抽刀子就要命呢,没出人命残废就没事。这样吧,我一会儿找人处理一下,明天可能会有人找你,到时候你悠着点说,懂了吧?”
王方果真没说大话,第二天上午,还没等李重铺床睡觉,就有一男一女两个经警察来找李重问话。
警察的态度很和蔼,仔细的问了一下冲突的原因,李重也没说谎,只是把自己的反击效果压缩了无数倍,男警察也不刨根问底,让李重签个名就告辞里去了,只不过警花妹子在临走的时候倒是多看了李重几眼,眼神中充满了怀疑。不过这绝不是警花妹子发花痴,也不是警花妹子正义感爆棚,而是警花妹子认为李重体格太过弱小,根本不是三个流氓的对手。
不管怎么说,王方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自那以后,李重就再也没见过三个流氓进来捣乱。
在优哉游哉的生活中,时间到深秋,秋雨稀稀拉拉的落到地上,带来丝丝寒气。
眼看就要到冬天了,李重正好开了半个月工资,于是转悠到雒阳大学,给妹妹送点换季钱。
还没转悠到妹妹宿舍楼下,李重忽然看见袁守成躲在车里打电话,处于好奇心,李重放轻脚步,慢慢走了过去,靠一棵榆树后面。袁守成靠在车座上,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在方向盘上敲敲打打,虽然声音不大,但以李重的耳力还是能听得七七八八。
“什么……知道了,对对……我看上一个小妞,叫什么徐什么丽的,看上去十分清纯,肯定是chu女。别瞧不起我,我就算泡不上她,找个机会把她弄上床也不是什么难事,到时候给点钱不就完了……怎么能是强jian呢?模棱两可的案子多了去,哈哈哈……”
李重越听面色月冷峻,听到最后忽然冷笑起来,掏出电话给妹妹拨了过去,含笑道:“妹妹,在宿舍吗?”
若无其事的和妹妹吃了顿午饭,又塞给妹妹五百块钱,李重回到家中,给红姐打了一个电话,声称自己修炼内功到关键时刻了,需要请几天假。红姐自然不会给李重添堵,又不厌其烦的叮嘱李重一番,什么修炼武功要循序渐进,欲速则不达什么的云云,听得李重直翻白眼,心说到底咱俩谁是高手来着?
李重请假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对付袁守成,当时听到袁守成的污言秽语,李重就有种当场杀人的冲动。不过想想自己还没练到御剑飞天的地步,李重只能暂时忍耐下来,找机会暗杀袁守成。
至于是不是听错了,还是袁守成只是吹吹牛,李大侠不会考虑这么多的。
一连几天,李重都观察袁守成的生活路线,终于找到一个下手的好地点,接下来就是等待一个好机会了。
这是一条比较狭窄的道路,道路两边耸立着水桶粗细的柳树,一根根柳枝垂落下来,覆盖在道路上方。到了秋日,金黄|色的柳叶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被秋风吹动,堆积在道路两旁,形成两条金色的光带。
十天之中有八天袁守成都会开车到市中心的夜总会消磨时间,然后在半夜开着返回,而这条路,就是袁守成的必经之路。
看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秋雨愈发冷厉起来,狂风呜呜作响,就像有千万只厉鬼在半空中盘旋呼啸,抬眼望去,一丝光亮都没有,李重披着雨衣,靠在一棵柳树上,倾听者远处的动静。
“嗡嗡……”远处传来汽车发动机轰鸣之声,李重冷厉的面孔忽然露出一丝冷笑,伸手搭在一根柳树枝。李重猛的一运力,咔嚓一声,将一根三到四米长的柳树杈掰了下来,抖手扔到道路中间。
袁守成刚才喝了点酒,正睁大眼睛看路,忽然见到路中间横着一根柳树叉,急忙一脚刹车,把轿车停下来。现在秋雨连绵,狂风呼啸,吹断一根树枝太正常了,袁守成也没往别地方想,就要下车把柳树叉扔到一边。
可刚打开车门,一股冷风就吹了进来,冻得袁守成打了个哆嗦,就要关门。可就在袁守成拉住车门的时候,一根手臂忽然插了进来,还没等袁守成反应过来,就听到呜的一声,紧接着袁守成就感到胸前一震。
紧接着袁守成就感到胸腔一阵剧痛,似乎浑身的血液都震荡起来,冲击的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如果不是靠在座椅上,袁守成觉得自己肯定会瘫软下来。竭力睁大眼睛,袁守成看见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站在车门外,袁守成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李重看了一眼眼神涣散的袁守成,冷笑道:“你不用挣扎了,越挣扎,死的就越快,刚才我那一拳,已经打碎了你的五脏六腑,就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李重刚才那一拳却是用上了浑身力道,但要说能不能打碎袁守成的五脏六腑,还真不好说,力量和技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李重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刚才那一拳,李重打的畅快淋漓。
先前几次出手,李重都害怕出手过重,所以每一次出招,都要小心翼翼的,无形之间,就像缚上一道枷锁。当然,这也是李重修炼时间过短,打斗经验太少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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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李重心含杀机,自然出手不留情,浑身的仙灵之气都震荡起来,比往日多了一份顺畅的感觉。
心头顺畅,李重也愿意多说几句,接着笑道:“你要死了,我就发发善心,让你死个明白,你可能忘了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重……徐梦丽的哥哥,前几天我听到你打了个电话,所以……”
说到这里,袁守成忽然开始剧烈挣扎,眼神也变的凌厉起来,随即变为懊悔、怨恨、不甘,最后黯淡下来。
伸手探了探袁守成的脉搏,李重转过身,消失在秋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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