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过去好了。”
肖飞当即驱车前往史密斯和琼斯下榻的酒店。
他在酒店停车场停好车,刚从车里下来,就看见史密斯和琼斯站在酒店的门口,正向着他挥手致意。
“史密斯先生早上好,琼斯先生早上好!二位昨晚睡得可好?”
“谢谢肖先生的关心,我很好。”琼斯笑眯眯回应。
“肖先生,我们去我的房间吧,我希望今天能够和您签下协议。”史密斯则说道。
三人上楼。
进到史密斯的房间,在沙发上坐下之后,史密斯便说:“肖先生,我昨晚把您的作品的一部分内容传真回了公司总部,我的老板认为,您的小说是一部杰作,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老板授权我跟您谈一谈这部书的签约。”
“谢谢贵司老板的肯定。”肖飞微微一笑。
“如果我们要签下您这部书的版权,不知肖先生有何条件?”史密斯问道。
肖飞笑了笑说:“我想看看贵司可以给我什么待遇条件。”
谈判嘛,自然是将自己的底牌藏结实一些的好。
这个版权将会涉及到天文数字的金钱,肖飞当然不愿随便就交给兰登的。
史密斯犹豫了一下说:“我们会给您千字一百美金的基础稿费,然后,在销售一百万册以内之时,给您的版税是10%,在一百万册以上的时候,在此基础上增加5%的版税,而您将您的这部书的版权签给我们一百年,如何?”
“这部书的影视剧版权也签给我们公司,我们帮您代理销售,收取20%的服务费,其余80%都是您的。”
史密斯说的,还是之前已经说过的跟肖飞签长约的条件。
这条件真的挺丰厚的。
但肖飞对影视版权版权有话说。
《暮光之城》那么牛的票房,若是只干巴巴收个版权费,那损失也太大了。
“史密斯先生,我提两个小小的要求。”肖飞道。
“肖先生您说。”史密斯道。
“这样吧,基础稿费我不要了,我只要版税就好,你们能否在原有的版税点数上给我再增加2%?”
基础稿费千字100美金,看上去挺多,但跟《暮光之城》系列的销量相比,差得可就太远了。
还是版税更实在些。2%的版税可以比基础稿费增加相当多的收益。
基础稿费,对于作家来说,其实就是个保障。保障其当书卖得不好的时候也有个还算不错的收入,仅此而已。
“可以!我答应!”史密斯答应得很干脆。
不要这个基础稿费,只要版税,这对兰登来说,有利有弊,在公司底线之内。
“第二个条件,《暮色》的影视版权费,我要求5%的票房分成,而不是现金。”肖飞提出了第二个条件。
这第二个条件出乎了史密斯和琼斯的意外。看来,肖飞对《暮色》未来的影视改编火爆程度很是乐观啊,如若不然,是不会提这样条件的。
史密斯自是满口答应。肖飞便和他达成了两项协议:一个是肖飞成为兰登的签约作家,另一个则是肖飞将《暮色》版权授权给兰登书屋去运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