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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三季一生,梦醒(1/2)

    感冒,发烧,浑身酸疼,吃药,发汗,病去山倒。

    陈默觉得自己很虚弱,他好几天没上阁楼了。有些担心硬藤是否死掉了。他拖着病后初愈的身体,爬上了梯子,捅开了天花板上的门,闻到了弥漫在阁楼的奇妙气息。

    他又特意的嗅了一下,却又发现好像没有啥特殊的气味。由此可以确定,这种气息并不是来自嗅觉。然而,却很神奇的让身在其中的人焕然一新、神清气爽。

    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奇妙是从何而来。他抬头一看,果不其然,硬藤开花了。

    硬藤螺旋的枝头上,两片叶子之间,顶上了三片花瓣,淡黄色的,花蕊纤细的,向外探着,晶莹得像是玻璃丝。

    陈默甚至怕他的眼神,就会把它碰断。他有些不知所措在站在阁楼里,忘了记录所有的一切,也忘了拿起他的单反。只是站在那儿,腿有些颤抖。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从恍惚中醒来。他赶紧去拿记录本,将今天的变化如实地记录下来。花瓣有三片,不是暗黄色而是淡黄色。他有些犹豫地往本上写着。

    忽然门一响,是“莎莎”回来了。

    他马上收敛了喜悦,把本子往书桌上丢去。

    硬藤花开,这意味着秋天正悄然地步入生活。天气依旧闷热难耐,但万物像是都做好了零落的准备。

    他回到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吊灯上方被灯泡烤得黑黢黢一片一片的。

    一阵沮丧不期而至。

    他精心照料的硬藤,似乎从未与他商量过,只是因为夏天过去了,它便独自开了花,毫无征兆,或者说它从来就没打算预先告诉他。

    而同时,大半年的时间,在文献方面他也毫无进展。无论如何努力地在故纸堆中查阅,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中了鬼打墙般永远在原先的路上打转。

    他甚至开始怀疑,是否真的存在着什么东西在暗中阻挠他去探知它的真身。他证明不了想要的关系,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伪。一切都只是暖昧地显现在他面前,让人看得见却摸不着。

    “我买了外卖,赶紧吃吧。我还有活得干,不像你那么闲。”

    “莎莎”冷冷地在厨房门口叫他。

    “莎莎”用这样的态度对他已经有段日子了。但这不怪她,他承认是他的错,只是当时他以为都会过去,现在他只有默默地忍受着。

    事情道去了两个星期,他起身往厨房走,心里仍旧想着那天——他们的结婚纪念曰。

    那天清晨,和往常一样,他只是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半醒地看着她起来、穿衣、洗漱、离开。而后闭上眼,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闹钟把他叫醒。

    他记得之后又“梦”见了硬藤,它告诉他,它就是回旋草,而且那些传说中尽是不曾记载的秘密,想探知只有亲身经历。在梦里,他理智得很,严肃地跟自己说“这全然没有证据”,说完便醒了。

    醒来后,他却大吃一惊。“莎莎”竟然没去上班,餐桌上还摆着她一早准备的早餐。不是头天买好的面包,也不是速冻馄饨。一盘淡黄色的鸡蛋花,上面均匀地撤着薄薄一层椒盐刚刚煎熟闪着油滋滋亮光的培根,自然地微微卷起。一杯他每天早上都特别想喝到的冰牛奶,以及几片烤得恰到好处颜色微焦的面包片。

    他叹了口气,拿过来拆开。里面是一个水晶相片,水晶面上倒不是真正的照片,而是一株手绘的泛着淡淡夕阳余晖的开了花的硬藤。那时硬藤还没有开花,他看着画,笑了,默默地闭上了眼。

    时间只是这样,貌似按部就班地一天一天过去,秋天的景色也多少浮现。然而他和“莎莎”之间所说的话,每天都多不过十句。他非常了解她的脾气,可是却无从寻找解决的办法,看来只有靠时间慢慢再把她拉回到他身边了。面今晚,恐怕仍无希望。“莎莎”从厨房出来,拿着自己的那份外卖快餐住客厅走去,或许没有看他。

    硬藤花依旧开着,散发着已然令人熟知的淡淡的说不清的气息。而文献方面……说实话,以他的经验而言,遇见这样的研究对象,假若是其他人,早就会将它归档到“相关文献不足无法考证”一类,然后交差了事,又何苦白白用掉了大半年的时间。

    早就该放弃的,他叹了口气坐到沙发上。

    看未能将这株硬藤养到开花,已经是对他最大的慰藉了。书房忽然传来“轰”的一声。不用看他也知道,肯定是堆在书桌上的书又塌了。以前“莎莎”总抱怨他的书桌,说简直就是个古罗马废墟遗址,只是现在她对这些全都不理不睬了。下班回来后,要么在卧室里看电视,要么躺在床上百~万\小!说。

    他有时候相信,硬藤之所以真的开了花,就是在劝告他对它的霸绊应该释然些了。不需要什么气味,也不需要花繁叶茂,只是一株开了花的硬藤和这个忽然冷冰冰的家,便使他顿悟到什么样的生活才是他最需要的。

    拿起电话,他拨通了一个号码。

    夜色迅速笼罩了城市。站到街头,这个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们却打不到车回家。“莎莎”再次挂上疲惫的神情,虽然当她发现他看她时,会有意地睁大眼睛对他笑笑。但那笑仍旧只有空洞,他有些心酸。

    还是打不到车,“莎莎”挽住他,微微地靠过来。他呆呆地站着,只是目不斜视地紧盯马路。

    “要是我们能有辆车就好了。”“莎莎”微微地在他耳边说。

    他一下愣住,这不是他从春天就有的打算吗?他恨不得把自己捧在马路上,为什么他总是不能把事情做在“莎莎”说出之前?

    依旧习惯性地往图书馆走。上午的阳光还算精神,虽然已略显无力。下了车,通往图书馆的地下通道里多了个弹吉他卖唱的年轻人。小伙子唱得不错,声音也有磁性,不过有些故作沧桑,当然这不算什么,反正他对音乐所能提出的评论仅此而已了。通道里没什么人,也没有人真的为他驻足,一阵阵歌声像是原本就嵌在这儿的空气里似的。

    好个循环往复、秋日残暮的旋律。

    他也同样从他身边走过,没有驻足,似乎被感染了,但似乎又没有。从地下通道里出来,图书馆竟是带着几分陌生地站在了他的面前,阳光下还算熠熠生辉。然而看见图书馆,他才忽然想起今天不是打算来这里的。

    抹了把脸,甚至笑出声来,他这个糊涂蛋,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生活的家伙,就知道傻了吧唧地往图书馆走。

    拨通电话,向4s店的售车小姐道了歉,便匆匆赶去。连提车的日子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