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商周英雄录第101章两篇外话(上)(1/2)
第二篇商周英雄录
第101章两篇外话(上)
中国人的历史绝不仅仅只是司马迁中所展现的五千年文明的框架所能够完全包含了的。『
在上古无文字记载的情况下,中国人的历史经由一代一代人的口口相传,加入原始的祖先崇拜,已经变成了一些创世的神话。西方人的始祖神是他们的上帝,就像是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一样,充满了暴戾乖张之气,就像是西方文化中的一个后爹形象。
而我们中国人就完全的不同了,我们的始祖神不是一个和我们毫无血脉关联的外人,而就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父母祖宗,盘古开天地的传说,化血肉为万品物类,所表现的只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平等思想,我们中国人就只是盘古身躯的一部分,我们祖先的那种伟大仁爱情怀,舍己厚生的作为,普惠天地众生的豪迈,顶天立地无可折服无往而不胜的意志和气魄,永远都是中国人血脉之中奔流不息的活的精魂。
而中国人的历史中,虽然是不断的分分合合,但是有一点却是地球人类中所绝无仅有的文化现象,那就是中国人的哲学信念自古以来就从未被改变过。
后人溯源中国人文化的滥觞之地,往往会着眼于先秦时代,其实,那春秋战国时期,也只是中国人文化理念被总结的一个时期,我以为中国人的哲学思想,以及政治伦理学思想,及以农战结合为本的经济思想。都反映在儒、道、墨三家思想之中。中国人的真正思想体系。就是儒、道、墨三家的境界和原则。纵观佛教在中国的兴衰史,就可以清楚的看到,秦汉以后,华夏就在积极地吸收外来文化思想,而最终在新的形势下,贯穿了始终的,还仍旧是中国人自己的东西,为了很好的结束这部小说的第二篇。我先借网络这块宝地将自己多年前的两篇旧作上传,没人看的话,也仍旧算是讲给自己听的言论了。
感谢人类科技的进步,感谢中国社会的进步。落魄无能的书呆子也终于是有个地方可以向社会说说话了。
人们在文学作品中谈仙说道,议论鬼神,其实只是在用文学浪漫主义的手法来对人世间的事物做出一个解说,这解说所依据的原则,就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
冬日的黎明,蓦然醒来,躺在被窝儿里。望着窗外欲明还暗即将要退去的夜色,想起了。
为什么是师徒四人去取经呢?而不是五人六人或三人两人呢?当然。也许吴承恩并不想他们师徒四人正好凑成一桌麻将,在艰苦的取经路上也能抽闲摸上两把,娱乐娱乐。
吴承恩关于的创作,不是他个人一时的杜撰,而是他对久已流传的话本、评书的一种整理。也就是说,是我们这个民族集体的长期创作的结果,其中蕴涵了深沉厚重的民族文化精神,吴承恩对这一关于我们民族文化精神的玄说,做了一个忠实而又完美的总结。
谈到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内容,就应该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说起,因为那是我们民族思想文化体系成型的肇端。百家争鸣,其实只有儒、道、墨、法并称显学,中国人千百年来一而贯之的主流思想发展轨迹也基本上是这四家,只是后来佛学东渐,又颇能迎合中国人的口味,才又产生了一种以调和众口为能事的释家学派。
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是我们中国人民族文化精神的结晶,唐僧为儒、孙猴是法、八戒似道、沙僧类墨。他们以追求佛法慈悲、普度众生为信仰,以自赎其身修成正果并兼善天下为使命,同心协力走出了一条寓世理于神怪的取经道路。
儒以天下为己任,欲以仁德治天下。儒学推崇一种坚贞正大的人品,所谓势穷乃见节义,君子做事成仁取义,“知其不可而为之”,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信念去做人做事,虽历尽磨难也毫无怨言,只号曰:“天刑之,安可免!”这与中唐僧必然要去西天求取真经的宿命,何其类同啊。
唐僧以“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向佛求法,矢志不渝。他慈悲为怀,抱定普度众生的信念踏上了西天取经的道路,毫不在意个人的功名荣辱和任何物质利益的得失。他品行正直,明里暗里人前人后都是一样的危言危行。唐僧是取经团队中的灵魂,正如儒家学说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公开的师表一样,如果唐僧死了,西天取经也就没有意义了,那就真的是要散伙了。唐僧所代表的儒学,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中,是构成那无法被磨灭的主体思想中分量最重的一部分,越是磨难重重,这思想就越是如指路的明灯一样光芒四射。
唐僧是一个标准的精神领袖,他也有如同儒家迂腐性格一样的不辨人妖的尴尬,每当妖魔打来的时候,他本人就只有束手就擒的本事,充其量也还能大喊一声:“悟空救我!”儒家的仁义道德,面对烧杀淫掠的强盗,也只是束手无策、无可奈何。因为对于强盗和恶人,你是不能给他讲什么道理、道德的,我们需要做的只是战斗,我们需要有勇敢而强大的战士。取经团队中这一勇敢而强大的战士就是孙悟空。
所谓“乱世用重典”,在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人们十分推崇“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霭”的孙大圣,这其实就是在以法家策略来治理天下的一个表征。
法家是君主一人的忠实臣仆,对于一切有伤君主利益的人和事都施以铁腕,“法、术、势”的权谋只为对付君主的一切臣下和敌人。不意之间也将法家人物自身捎带了进去。其实中国人执政的理念。几乎从来都是以法家学说为依据的。所谓“外儒内法”、“名儒实法”,这正如没有孙行者,西天取经的事业就寸步难行一样。
法家,其实也只是儒家的工具,如果当年孔丘本人在一国长期主政的话,他就会变成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法家。儒的说教,也只是涂抹在历代贵族统治者面门之上的伪善油彩,那真正起作用的还是法家的尖刀。
孙猴子对唐僧一片耿耿忠心。对妖魔及剪径的强盗那是从来都不手软,只除那妖魔是有背景有来历的,或是及时新投了靠山,最终被人收去了事。这一点也反应出中国人儒家仁爱观念亲疏有别的特性、及法家“依法治国”原则的阶级局限性有关系就好办,没关系就完蛋。中凡是最终被打杀了的妖魔鬼怪,都是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而凡是做恶却又最终还能不受惩罚的,也都是神佛及天庭的官僚体制之内的人物,或是因为“吃人有功”而被吸收到了统治阶层内部,而且神圣的西方佛土也是贿赂公行之地。对于我们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妖魔鬼怪与神佛天官之间。在本质上都是相通的,都是要鱼肉百姓的,一部,就是一帧中国传统社会的写真图、小民百姓的控诉状。而中国历代政令之繁苛,严刑峻法之冷酷,也真如孙猴子面对妖魔时的一腔杀伐之心和他手中那冰冷生硬的大铁棒。孙猴儿火眼金睛,七十二变,金箍棒力重千钧,降妖除怪,神通广大,扫平寰宇,好生了得,但是也像法家人物受制于权势一样,他的猴儿头上也带了一个要命的铁箍。
中国人的历史上,法律从来都是权势的陪衬,也正像孙猴子再怎么有能耐活蹦乱跳,也不过就是权势手中的一个玩物罢了,无需人对他多费口舌。而中国历代严刑峻法之残酷,酷吏之心如蛇蝎,不能不说是得益于法家,也无怪乎中国人会认为孙猴子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了,一个无父无母、无血无肉的英雄,在对付一切敌人的时候,其手段才会那么凶狠决绝,且毫无任何关于残杀生灵的道德自我内疚感。
道家学说深奥精妙,一般中国人只知其一难知其二。其实道家理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已几乎到了无处不有的地步了。“若欲取之,必先与之”,时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