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子是当时皇帝冕上的定眼珠,有提神醒脑的作用,是齐威王拿是做城池换来的,一只就戴在自己的帽子上没有摘下来。
这次进入了墓葬,也算是给这颗珠子一个归宿。
燕别秋拿起来放入口袋,若无其事的想要往出走。
“你干什么,你不是这样的人啊,从来都不拿死人的东西,今天怎么破例了?”无风子就会挖苦人。
“这是胖子交代下来的,不拿一点不行,多少那一点回去好交差,你是知道的,我的那个兄弟就是喜欢钱,我随便卖个几万块钱,把他的嘴堵上,不是很好么?”燕别秋解释自己的举动。
“这样说,就是把自己摘的很干净了?不知道憋着什么屁准备放,我觉得至少应该征求一下我们两人的意见,我们是先来的。”无风子说道。
燕别秋把那颗珠子掏出来说道:“这颗珠子有什么好的,我还不想要呢,我就是看着好携带,才拿的,你说这么个玩意儿你送给嫂子能行么?
又不能作为首饰,也不能做成手镯,你还是看一些比较实惠的才是。
还有方蝉,你拿的那些东西就很好,对师傅孝顺,对师兄弟们关怀有加,如果再拿上一些作为自己的资本,那就更好了,我不会说错的,你以后一定是要用到钱的,现在多存一点没有坏处。”
燕别秋争取把他们的目光从这颗珠子上转移开,要不然等他们回过神来,硬是想抢,那自己就亏大了。
随便转一圈都能转好几个亿,这下盖学校的钱应该是没有问题了。
铜宝斋的吴掌柜不是有很多钱,不能再给他了,要找一个有实力的人来合作,虽然吴掌柜的信誉很好,但是没钱,盖学校就不成。
不知道胖子现在怎么样了,要赶紧回去,要是捅个大娄子,收拾都不好收拾。
这样锻炼一下他也好,省的自己以后跑前跑后的麻烦。
金山狐族不知道从白石山里出来了没有,要是出来了就更好了,那个狐媚的金新月长的实在是好看。
自己走的时候,金新月迷离的眼神就能看出来她喜欢自己,但是他们狐族的衣钵注定是要传给这个女人的。
他们没戏,燕别秋也不想有戏,要说美丽,方蝉就很好,没有必要在去找其他的。
他也不想像其他人那样推倒一片,不是他没有本事,而是实在没有经历做这种事情。
一个若兰到现在已经够自己操心的了,如果身边围了一大圈妖魔鬼怪,这辈子就不要想做其他事情了。
他是一个认真的人,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人的心里是不是真的有另一个人,从他这里就可以完美的提现。
无风子说的是对的,他就是一个情种,一个为了别人会放弃自己生命的人。
你还想要他做什么?
东西拿的差不多了,都出来了。
看来都有收获,眉开眼笑的时候,其实都很好看。
燕别秋一个起身,飞掠到发着光芒的玉石跟前,一把抓在手里,都没有停留,一个回旋,人已经在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