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像那古代帝王培养继承人一般。
我努力将这泛黄了的本子内容熟记清楚,嘴里喃喃的念出声,我一定要成为识藏师,救出科仔。
识藏,分为两大块,一,便是识藏术。二,便是藏品。
识藏术,识藏,讲究技术,不像那野蛮人一般,一去就是砸碎,这样很可能会触摸倒哪个机关,有极大的几率导致,致命。
识藏术有三十四术,据那藏破识晓里记载,识藏术本來有三十七术,已经遗失了三术,直到现在,这识藏三十四术都还是非常难,普通人要将之,学会,多则一生,少则一年。
只有天才或者是具有藏朝血脉的人,才会有天赋学会这余下的三十四术。
这三十四术都各有用处,不分上下,也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我努力理解这识藏三十四术,心中沒有个底,我既不是什么藏朝血脉,也不是什么有天赋的天才,我能学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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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折腾,我居然学会了三十四术。这三十四术看起來居然非常好理解,我只不过五个小时,一个下午的时间,便学会了。
我心中纳闷,再次翻开那泛黄的本子,再次将识藏三十四术浏览了一遍。
果然,我已经全部牢记在心,也可以说这三十四术我都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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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少爷已经将识藏三十四术全部掌握。这个记录比您当年还要强大啊。要知道,您当年都用了一天半才将识藏三十四术掌握,少爷居然一下午就掌握了。”
在一处密室中,一个殷勤的老管家在云叔面前惊叹道。
“凌泽这孩子不错,真是不辱我藏家八代单传。”云叔感叹万分,对这个消息非常高兴。
“现在少爷已经具备了一钱识藏师的实力了,什么时候能去那古屋。”
“不急,这古屋是我们藏家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他的一个考验,等过几天,迷踪钥匙的风头过去了,就是时候了。”
“是。老爷。”
老管家亢奋起來,对于这个少爷是开始极度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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