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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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一女,都是我曾经伺候过的主子。

    “啧啧,我瞧是哪个丫鬟,看见主子了还不打招呼?”站在其中最小的儿子叶凡,只有十三四岁,手里还抓着一把蚕豆。他的剑不常出鞘,因为叶家和睦友爱,从来不会让幼子出外游历。他应该至今为止,从未杀过一个人。

    我不说话。

    “当然不,”大少爷嘲讽道:“死人干嘛要浪费口舌?”

    那是叶瑾,被叶家家主捡回来,却被人说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可他却是最快赶来的人之一。

    只有那女子不发一言,提剑就上。这叶家里还有更多人,叶家不是那种分崩离析的家族,不过我还是会将他们杀光。清剑一抖,灵光晃动,自引月来。那女子剑刃沉黑,毫无修饰,却是重剑。

    闪身躲开,与之游斗。

    师傅说过的一句句话,在我耳畔响起。

    女子的重剑尚且不足,三把剑同时向我斩来,我满墙游走,几次差些伤到他们,却已经被另一把剑迫得退走。那嘴里还咬着一颗蚕豆的叶凡,口齿不清的说着:“哟,小姑娘,有两下子嘛~跟本少爷如何?”

    我没有说话,清剑的另一个特征是请而快,单薄的灵光在夜里闪开,我正在和叶瑾的剑格斗。叶家的剑,曾有天下无双之名,而叶瑾手中之剑名曰流光,斩邪断恶,恶人所见,万不后退。

    我知道自己是恶人,但我没有。

    流光与清剑,是不符合与夜的名号。

    趁着那女子没有追来,我一直往前,时不时不得不躲开另外两人的偷袭,我的呼吸却依旧是匀速,至少我还没有像那女子那般气喘吁吁。

    就在我迫不得已跳起躲开叶凡的横扫时,那女子的重剑已经迎面而来。我立刻转招,引叶瑾后退,而那重剑太慢收不了了,直接捅往叶瑾的左肩。在那剑刃因为血肉而凝滞的一刻,我的清剑从左至右划过,一颗头颅被割下,喷血三尺。

    重剑与清剑相撞,金玉交击之声。

    叶家的大少爷,已经死了。

    我依旧没有出声,连呼吸都极其轻微。百花谷中粉色白色浅色的花朵散开,刚刚被师傅捡回来的我换了一身衣裳,听见师傅说:“你是我见过最适合清剑的天才。”

    那女子发出一声尖叫:“瑾儿!”

    说完,重剑已至。他们或许已经发现了,少了一人,我的剑就快了许多。因为快,所以破绽太多,历代以来的清剑继承者,都没有办法弥补它的缺点。

    而我无所谓。

    我的。

    当只剩下两人,叶凡与那女子以同样的剑法斩向站在其中的我。角度一致、速度一致、方法一致。我一脚轻轻踩在重剑上,因为我太轻所以那重剑几乎没有下落多少,与此同时我已经以那重剑为集力点,然后劈向叶凡。

    叶凡一个惊诧立刻收剑,人试图将东西往后拉时会有一刻松手,而我将清剑往下一划立刻将那剑刃打偏,叶凡身前留出大片的空隙。

    清剑以极快的速度转圈,仿佛在雕刻图案的工匠,就在眼花缭乱之后,血色挑出一颗心脏,即使已经脱离主人的身体,依旧挣扎搏动。那心脏看起来很丑,红得近乎黑。

    而我甚至没有机会欣赏它,那女子的重剑穿空而来,风声呼呼作响。重剑的缺点之一,它斩过来的时候一定会有声音。

    旁人听不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