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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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嫌弃地捏着鼻子看着萌萌哒的小可爱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再装可爱也不能掩盖你拉臭臭的事情!等你粑粑过来!”

    书房里,慕青放下手中的笔,将日记本合上锁进了抽屉里,他起身向着客厅走去,那里,有他的爱人,有他的血脉。

    我会牵你的手,朝朝暮暮,我会牵你的手,等待明天,我会牵你的手,走过今生,我会牵你的手,生生世世。

    【这个故事结束了,怀孕py啥的,坐等完结后,你们催我,不然,懒癌晚期的撒旦一定会忘记的!】

    ☆、第255章身边人都死于非命:死人

    初夏的早晨空气清新,街上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

    公园里,顾凉笙穿着运动服跑着步,一只纯种金毛正屁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它的毛发旺盛,金灿灿的色彩在晨光下显得格外的耀眼。

    从小区跑到公园,已经结束了一轮晨跑的顾凉笙停了下来,拿起脖间的毛巾擦了擦额上的汗珠,他休息了一下,然而蹲下来蹂躏了一下金毛的身子,“走,我们在跑回去!”

    “汪汪——”金毛低低叫了几声,温润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的主人,见他开跑,也迈开健壮的双腿追了上去。

    顾凉笙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了,日子过得很惬意,原身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工资一般,工作清闲。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想要生活下去,靠那么点工资,根本就不够,更何况还要养一只金毛。

    这只金毛是顾凉笙穿来那天捡的,当时的它浑身是伤地躺在垃圾堆旁,温润的眼睛无声地凝望着他,喉间发出低低的哀鸣声,一下子就击中了顾凉笙的小心脏,如果垃圾堆旁躺着的是个男人,他或许会目不斜视地丢完垃圾就走,但是如果这躺着的是一条伤痕累累的金毛,他就无法放手了。

    顾凉笙将它带到了兽医那,兽医说金毛受过虐待,看样子已经五六个月了。按理说金毛也挺贵的,怎么会有人花了大价钱虐待它然而把它丢到垃圾堆里自生自灭,这是嫌钱多烧地慌吗?

    顾凉笙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看到金毛的那一刻,他就觉得他们两个很有缘,至于金毛的前任主人,他没拿着菜刀把他剁成七八段已经很好了!

    恰巧顾凉笙住的小区是允许住户养宠物的,于是顾凉笙毫无心里压力地将金毛抱回了家。

    只是日子没过几天,他就发现家里已经入不敷出了,金毛生病要花钱,狗狗的药物比人还贵,除此之外,他还买了狗窝,狗粮,狗玩具,又将家里改造了一番,瞬间存款就从五位数降到了三位数,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去喝西北风了。

    无奈之下,顾凉笙开始重操旧业,编程序做软件,这再未来的几个月成为他收入的主要来源。

    自从养了金毛以后,顾凉笙就养成了早起遛狗顺便晨跑的习惯,每当他看到金毛温润的大眼凝望着他时,他心中就有股满足感,他家的大金毛真是太暖男了!

    “凉笙,早上好,又去遛狗啊!”刚进小区门口,顾凉笙就遇到了对面的邻居,一个it男,标准的宅男长相,带着一副厚如啤酒底的眼镜。

    顾凉笙每天都能在这个时候遇到刚买早餐回来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