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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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些东西,正是李宛所背负,并心甘情愿为之倾尽一生的。

    两者格局,高下立见。

    可是……他淌进这趟浑水做什么?

    这里不是他的家,没有他的过去和未来,没有他的钧天剑宗,他除了认识李宛,谁都不认识。

    星河系与他,有什么干系呢?

    值得他……这样子……豁出性命去与那水晶人征战?

    修道中人,不就是为了摆脱生死,羽化成仙么?

    他为何不去修他的大道,反跑来这里送死呢?

    二号望着坑底那堆泛着轻红的碎水晶,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布满了脸。

    它知道,那不仅仅是一堆水晶。

    那是姜如净的血肉。

    那一颗一颗轻红色的水晶,那不是刚才他们所见的那种被姜如净的血染满的水晶。

    而是活生生的,姜如净身上的一部分。

    一阵死亡般的寂静之后,从李宛的口中,发出了困兽一样惨烈崩溃的嘶嚎。

    作者有话要说:

    耶,老子换封面了

    第144章壮士十年归(3)

    一阵死亡般的寂静之后,从李宛的口中,发出了困兽一样惨烈崩溃的嘶嚎。

    狼狈。

    狼狈地从水晶矿山之上滚了下去,一路滚到了坑底,饶是他一身铜皮铁骨,也被那银水晶割出许多伤痕,血珠子争先恐后地往外冒。

    他跌倒在坑底,又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扑倒在那些碎裂的水晶上。

    坑底除了抹有轻红色的水晶之外,还有一种极度纯粹的白水晶。

    那……大概是属于阿比苏的。稍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个奇怪的仪器。

    那仪器李宛认识。纵使星辰都毁灭了,那仪器也不会收到一点伤害。

    阿斯米拉西伽。

    不是曾经、也不是梦中。那是真真实实祸害了这片星河两次的东西,水晶一族的圣器。

    可是现在,这件可怕的宝物却这样随意地被抛弃在这水晶坑底。

    它的主人,也不见踪影。

    不,不是不见踪影。而是和那些泛着轻红的水晶一起,混在了一处。

    二号的脑中飘过一个词:同归于尽。

    李宛捧着那些水晶,把泛红的挑出来,拼命地往自己口袋里塞。

    在一瞬间的失控之后,他似乎很快便冷静了下来,开始履行他作为将领最后能尽的职责——将死亡士兵的尸骨带回去。

    他动作是那样的精准、快速,很快便将口袋装满了。

    直到他再次不小心打翻了口袋中的水晶,并试图重新捡起,他都表现得十分正常。

    过分的伪装,已经让坚强成为了他的本能。

    作为只差半步便能渡劫飞升的大乘尊者,他若有心寻找,在这颗小小星球上的任何人事物都避不开他的神识。

    可这里没有姜如净。

    也没有姜如净的神魂。

    他总算想起来,当年在破浪星球,他曾给姜如净扎了一针——凝固的时光。

    那可怕的药水,能够将人永远定型在那个时刻,哪怕轮回转世,只要灵魂不散,都会慢慢变回那时的样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