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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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无风平静的普通傍晚,我们今天都不需要上手术台,一天工作下来也不觉得劳累,所以有空闲和心情自己动手做饭。他的手艺比我好,所以通常都是他掌勺,我打下手,两个拿手术刀为生的人做起厨房细务来也毫不含糊。然后时间到了,汤锅里的浓汤汩汩冒泡,厨房里充斥一阵香气,那边肉菜已经准备下锅翻炒,而另一旁的电饭锅也开始显示白米饭快要煮好。

    我通常在这种时候会很饿,于是傅一睿总会先舀一碗汤给我,让我喝了填下肚子,等会就可以吃饭了。

    我不知道别人的家庭生活怎么样,或者说别的女人对家庭生活如何设想,想必每个女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规则,我们这种相比之下可能效率低下,或者不够精美,或者谈不上有条不紊,出来的东西味道也未必有多好。但我觉得这个过程很踏实,像脚踏在坚实的土地上,心里有底,想起明天不再虚无或者慌张。

    第64章

    我已经有很久没参加过私人聚会,于是穿什么衣服成了一个问题。

    原本它不算问题,我的衣柜里有两条经年的旗袍,在我看来,旗袍是一种最好的衣服,不仅在于它能完美凸显女性的线条,还因为它很简单又端庄,它宜家宜室又适合参加晚宴舞会。我在美国的时候,每到需要参加party就穿这个,把它当成晚礼服,配上高跟鞋或者绣花鞋,连首饰都不需要搭配,最多最多,也就是往脸上薄薄施上一层胭脂。

    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正式到不得了的衣着打扮了。

    回国后,聚会明显没有在美国那么多,而且就算参加,也没有规定女士必须穿礼服入场。渐渐的,这两条旗袍被束之高阁,今天打开衣柜一看,它们已经被湮没在我无数的西裤和衬衫外套后面。

    所以当傅一睿问我准备好去参加聚会的衣服没时,我随口说:“还用准备什么呀,柜子里的旗袍拿出来一穿不就得了?”

    傅一睿拉开我的衣柜,从里面皱着眉拎出那条粉色软缎旗袍,目光中尽是挑剔和不赞同。

    “哎呀,这个已经很好了。亲爱的,你忘了,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我穿这个他们都叫我中国娃娃。嗯,或者应该翻译成瓷娃娃,你看,孟阿姨最会挑了,她说这个颜色我穿得起,正合了粉面含春的意思。”

    “你阿姨说的是十八岁的你。”他冷冷地说,“十年后你要再穿这个,只当得起四个字。”

    “人面桃花?”

    他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说:“是花落水流。”

    我撇嘴,拿着它在镜子前比划,无比遗憾地发现,现在虽然眉目仍然依旧,内里却不再是那个少女的灵魂,穿这个衣服,还真是因为装嫩反而显老。

    “行了,别照了。”傅一睿从我手中抽走那条旗袍,“我给你买新的,不要旗袍,咱们挑条正式的裙子去。”

    因为他这句话,我接下来俩天一下班就被他拖着在各大服装店试衣服,傅一睿秉承他在手术台上的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替我挑晚装,我早被一大堆各种颜色,各种面料,格式设计的裙子弄得头昏脑胀,早已分辨不出穿这件与穿那件有什么区别,在我看来,那无非都是女人用来遮蔽身体的材料而已。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浪费大量喝咖啡,看看医学资料的时间用在研究拿两块什么布把自己包裹起来?

    难道包裹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