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杀,最后一次却失了算,在路口拐弯处被一把勃朗宁射中胸口。
中弹的一刻,小参谋心中遗憾不多,这一世他也活够了,唯记着最后死也得死得光彩,他贴着墙,硬撑着站起身,估摸着枪膛内还剩下一发子弹,怎么也得干倒一个。刺杀他的杀手按住发抖的右手,目光不敢从他身上移开,两个人都在等着对方破绽。
这时传来一阵马嘶叫声,小参谋趁着杀手分神,极速拔枪射击,而杀手反应也很快,在被射中的一刻几乎同时扣响扳机。
当年在街上碰见它时,它还是一匹矫健俊美的壮马,如今它已经老了,步伐颤巍巍地,吃力地驮着小参谋,不知它要去哪,它只顾着不停歇地跑着。马鬃染上了小参谋的血,血又干了,结成一块一块地,贴在它衰老的身体上。
小参谋趴在马背上,意识逐渐模糊,瞳孔都散了,可嘴里却还念叨着不知哪的方言,仔细听,竟是那一年,小少爷教给他的书法口诀。他记了好几辈子,想忘也忘不了。
他又问,“我死了,你还留着我的书契做什么,卖给你家的书契,留着,做什么?”
“既留着,便收好了,又为何烧了还给我?”
老马背上背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渐渐走不动了,到了一片杂木林里颓然倒下,再也没有站起来。这一片据说数百年前是坟地,大户人家生了病的下人,又无家人来领的,便草草掩埋在此。
小侍从下了轮回,身后跟着少爷。这一次小侍从说什么也不要前几辈子的记忆了,那么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想起来也没什么愉快的,少爷一言不发,不等小侍从发完牢骚,便端起孟婆汤一饮而尽。
第五世,少爷降生在一个穷得掉渣的小山村,爹妈都没了,跟着姥爷过活。姥爷神神叨叨地,自己说开了天眼,能掐会算,平日接些村里红白喜事,爷孙两个日子也还过得去。少爷长到十八岁,姥爷过世,走之前把所谓衣钵尽数传给了少爷。少爷给这唯一的亲人办好后事,便揣着仅有的几千块钱,上城里打工。
少爷长得不错,收拾收拾,模样很是讨人喜欢,他在工厂里干了两年,就把老板踹了,另谋一个坐办公室的工作。说是办公室,其实就是跑腿打杂的,可少爷喜欢在这些地方工作,因为机会更多。
姥爷教给他的那一套很能唬人,少爷在外边独自过活,也学来了几分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多时,办公楼内几家公司,就都听说了有个小弟会相面,懂看风水。少爷的经历听起来更为这些传言增添了可信度,因为穷山沟里出来的,说不定真是世外高人。
又过了几年,少爷积攒下一批稳定客源,这些人一传十十传百,带动少爷生意越发红火。客户里有一位出手特别阔绰的,这天来找少爷,说儿子可能被什么东西迷了心神,非要跟个男的一起,软的劝,硬的吓唬都不行,还说要去国外结婚。
乡下小孩小少爷现在也见世面了,知道这叫同性恋,天生的,喝符水做法都没用,他还算有良心,不想赚这种钱,就含蓄地表示无能为力,但客户不听,非说大师您得看看,点化点化,说不定我儿子跟您聊几句就想开了。少爷没办法,心想走一趟吧,这玩意无非是心理安慰。
一个星期后,客户把他儿子带过来了,少爷抬眼看他,跟自己岁数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