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行去。
路上,沈泊如向老乞丐打听了不少关于钱老爷的事情。钱老爷做的是绸缎生意,城里有好几间店铺,许多达官贵人都喜欢光顾。
钱老爷夫人早亡,膝下仅有一个女儿,貌美非常,正待字闺中,每日来说项的媒人都要踏破门槛。钱小姐性格好,无论是王孙公子,还是贩夫走卒,都客客气气,没有一点大小姐的娇蛮样子,更不会得罪什么人。
钱小姐还擅长作画,大至山川人物,小至花鸟鱼虫,皆栩栩如生,一笔千金。前一阵奉先寺重绘墙上古壁画,还邀请钱小姐添一二笔。不过因为女儿家不易抛头露面的缘故,钱小姐并未同意这次邀请。
说到奉先寺古壁画,老乞丐面露无奈,惋惜道:“奉先寺中的壁画是唐朝时,由来自西域的画师所绘,他们技巧与中原不同,以至于手艺失传,如今修都没办法修,奉先寺不得不重新绘画。”
“不久前我凑巧去了一趟奉先寺,看见完成了一半的壁画。毕竟是个粗糙的仿品,好看是好看,但改得一塌糊涂,有形无神,完全失掉从前那股韵味。这感觉就像喝惯了辣嗓子的烧刀子,突然给你来了一瓶软绵绵的清酒,没劲的很。”
“前几日奉先寺里的小秃瓢又去请了钱小姐,好说歹说,才说动钱小姐。没成想又出了采花大盗的事情,真是倒霉透顶。”老乞丐愤愤道:“可别让我抓到那两个偷人脑袋的妖怪。”
三宝问:“要是抓到了呢?”
老乞丐一舞手中竹竿,怒道:“我打死他们。”
江移舟见他一副拼命样子,忙劝:“老人家,您这身子骨,还是老老实实在家歇着吧,小心丢了脑袋。”
老乞丐白眼一翻,道:“你懂个屁,我这叫老骥伏枥,志在千——”
话音未落,道旁一间小酒馆里走出了位鬓发皆白的老妇人,她佝偻着脊背,步履缓慢,似乎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双手那根木头拐杖上。
她见了老乞丐,停住脚步,抬眼轻飘飘地看了一眼他,语气像是在疑问:“志在千里?”
老乞丐像是耗子见了猫,瞬间不出声了,脸上愤愤然的神情也快速消失,变成了一张笑脸。他走上前,殷勤道:“夫人不是在午睡吗?怎么不多休息一会?”
三宝恍然,指着老乞丐:“你原来是开酒馆的,不是乞丐!”
老乞丐立在老妇人身侧,理直气壮:“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乞丐了?穿的破,拿个碗,拄根竹子就是了么?”
三宝不明所以:“那你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老乞丐:“赚钱方便。找个墙角一蹲,再放个破碗,就有人给钱的。”
老妇人单手扶住拐杖,另一手猛地揪住老乞丐耳朵,拎着他向酒馆里面走,柔和声音忽地拔高:“坑蒙拐骗,丢人现眼!”
“阿翠,阿翠!”老乞丐捂着被揪疼的耳朵,唤着老妇人的名字,“轻一些,轻一些”
阿翠不理会他,握着腕子一抬,用手里拐杖直接推开了小酒馆的门。
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
沈泊如是一个不喜欢喝酒的人。但他闻到这股味道的时候,却很想尝一尝能散发出这样香气的酒,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江移舟问:“婆婆,这是什么酒?”
阿翠笑道:“这是我自家酿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