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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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宁也是同样瘦削颀长身材的人,十分羡慕和向往何泽猎豹般强壮却不显粗壮的健美身材,每每看着何泽领跑,运动款的背心短裤里露出小麦色的肌肉,散发出一股野性的致命的吸引力,对他的爱慕之情那是藏也藏不住。

    陶宁说:“何泽是我见过最性感的男人。”

    宋清如颇不以为然。在他眼中,何泽不过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拙男人,就像他有时候看动物世界,狮子都打不过的犀牛会惨败在体型小许多鬣狗手上。何泽除了一身的蛮力和硬邦邦的肉,体会不到任何聪明才智,哪儿有什么迷人的优点?

    但陶宁过了头七以后,何泽带着他去母校的研究生宿舍收拾陶宁父母来不及拿走的遗物,他才体会到何泽这个人的报复心之重,不亚于盘踞在里阴暗深处的毒蛇。

    读大学的前几年,宋清如和陶宁在中学里就认识了,当同班同学当了整整六年。宋清如从小由于身体的缺陷被父母看成错生出来的怪物,有记忆以来就没感受到过亲情是什么样的东西;只因为他是独生子,母亲生他的时候又难产,留下了后遗症,短时间内难以受孕,父母才不得不继续养育他,给他吃穿,供他上学。

    他学会说话开始就明白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还不如母亲养的一条宠物狗,有了性别意识之后,更是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自己的丑陋残缺。即使在外人眼里,他宋清如是一个长相秀美,斯文安静的优等生,拥有许多令人羡艳的、得天独厚的条件。

    他不敢跟任何人交朋友,怕男同学像闹普通人一样闹他,抓他下体;更怕和女同学走得太近,老师向父母告状诬赖他早恋,父母冷言冷语地讥讽他“你这样的怪东西也敢糟蹋好人家的正常姑娘?”。

    除了陶宁。

    陶宁是第一个主动找他做朋友,并且尊重他,从来不对他做逾矩行为的同性。

    宋清如喜欢他喜欢了六年,和陶宁考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系,学同一个专业,甚至动了一点小手段住进了同一间宿舍。

    何泽就住在他们对门,他是转学生,大二才莫名出现在宋清如和陶宁的世界里。宋清如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极其厌恶他,程度堪比陶宁对他一见钟情。何泽对他似乎也充满敌意,他不止一次偷听到何泽向陶宁贬低他,试图挑拨离间。

    那个时候宋清如单纯的以为何泽也喜欢陶宁,顺理成章的把他当做情敌。直到陶宁去世,何泽强奸了他,并借口帮陶宁父母善后,逼着宋清如和他一起回母校,回到他们三个人认识的地方。

    何泽其实根本没有去研究生宿舍,他通过金钱收买了这一届住在宋清如陶宁曾经宿舍的本科生,让整个寝室的男生周末跟女友出去短期游或者去网吧通宵,腾出空荡荡的床铺和桌椅给他。

    他让宋清如脱下裤子,光着屁股坐在陶宁用过的书桌上,一条腿踩着陶宁坐过的椅子,一条腿竖起来朝外打开,露出粉嫩无毛的下体。何泽以前过生日,过圣诞,过各种东方西方的节日时,收过陶宁不少礼物,穷学生送不起多贵重的物品,就爱送一些实用的钢笔或者运动护腕。他把能用在宋清如的小玩意儿都带来了,钢笔插在他的肉蚌里,运动护腕用陶宁留下的针线改了改,缩紧以后箍着宋清如的肉棒,禁止他在被肏得崩溃前射精。

    宋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