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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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至极的高空飞速下坠。

    气流在耳边呼啸而过,冰冷的风刺得每一根骨头都咔咔作响。

    红褐色的荒原渐渐鲜艳起来,细而密的岩浆河流慢慢变成了宽广的河流,地上的植被已经清晰可见。

    “啊——”宛籽感受到了身体被压迫的剧烈疼痛,紧随其后的是一片漆黑。

    嘀——嘀——嘀——

    宛籽的意识在酸痛中苏醒。

    她感觉有些冷,脊背上传来细微的刺痛感。她艰难地支撑起身体,身上的干枯的树叶哗啦啦跌落了一片,露出了她光裸的身体。

    宛籽:……

    宛籽捂住酸痛的胳膊,面无表情地站起身。事到如今,在这颗星球上恐怕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她惊讶了,从天上掉下来衣服被人扒光了,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是有一点点,想要掐死罪魁祸首一万遍的想法罢了。

    ……

    这里似乎是伊克斯佩特的日半球平原,广袤的红褐色土壤绵延到天际,乱石林立,空气中弥漫着微弱的刺鼻气味。

    罪魁祸首青庭正倚靠在不远处的裸岩下面。他似乎是晕过去了,四肢无力地垂挂在身体两侧,纤维质的衣服已经被划破了无数道口子,露出身体上一道道伤口。

    所以说,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吧。

    宛籽幸灾乐祸想,这只虫子肯定是落地的时候姿势没有选好。

    “唔——”青庭似乎是听见声响,艰涩地抬起头来。

    宛籽已经站在他的面前,手握他的佩刀,刀锋对准他的鼻尖,居高临下看着他。

    “把衣服脱了。”她道,“否则,我就抓你去泡福尔马林做标本。”

    青庭:……

    ps:论随机应变,过河拆桥,地球人满分。

    pps:地球女性不喜欢虫子。

    宛籽穿着青庭的衣裳,独自踏上荒原旅程。

    她听见了肚子咕咕叫,四肢传来一阵阵的疲软,可是身边的景色却好像从来没有变化过——除了风沙、岩石、岩浆,就几乎没有别的什么了……

    这里是火焰山吧?宛籽在浑浑噩噩中胡思乱想,还是说其实已经掉落在别的星球了呢?火星?

    宛籽麻木地超前行走着。她知道自己依旧会定时晕倒,每一次晕厥,醒来时都伴随着越发激烈的饥饿感觉,就像千万只蚂蚁在肚子里狂欢跳舞——哪怕来一瓶难吃得像□□的营养液呢?她哭丧着脸仰头看天,她现在吃得下一切难吃的东西,包括石头。

    然而漫长的旅程,显然才刚刚开始。

    走过荒漠,零星地出现了一些植物。

    宛籽不知道自己在荒漠中行走了多少天,这里没有日出与日落,也许是两天,三天,甚至更久?

    饿了就吃一些植物,渴了就吮吸一点植物的汁液。那些植物的根茎都带着浓浓的腥臭,吃起来有点像死了两年的鱼。

    后来,她的双腿再也迈不开脚步,荒漠却仍然绵延到地平线的尽头。她瘫软在地上,顺着冰凉的岩石躺平,像一条死鱼一样仰望天空。就在那一瞬间,她忽然意识到,这是莱格修斯当时的视角。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躺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她不敢去想象,当时的莱格修斯该有多么的……绝望。

    他还……活着吗?

    “叮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