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字头。
而偏偏这几年蓝莲帮的小弟不怎么见到任哥,任哥从警局辞退后再次出现,兄弟们老说这个蓝莲帮的坤总和外来帮的师爷长得像。
阿胜不喜欢听这个,他觉得一点都不像,那师爷不过白一些,瘦一些,看着斯斯文文,也喜欢穿个素色衬衫再喷点香水罢了,和他的坤总哪像了。何况非得说像,也是师爷和坤总像,反过来说就不行了,反过来又成了面子和辈分的问题。
但每次听阿胜抱怨这个,任哥也只是笑笑,说你觉着不像就不像了,我也比他老,他脸上没皱纹,头上也没白发,看着比我年轻多了。
阿胜不高兴,他说那我扒拉火炮墙角得了。龙位要不到,招贤纳士挖人跳槽还是可以的,“虽然我们蓝莲帮不是带头,但油水绝对比外来帮的稳定和丰沛。”
任哥哭笑不得,他说人家又不好这口,你要真去扒拉,我还得给你收拾烂摊子。
阿胜反驳,那他也没娶老婆没生孩子,你怎么就知道他不好这口。
任哥知道这是阿胜气话,摆摆手不和他申辩。
其实任哥心里明白,阿胜是为他不服气。
阿胜脾气不是太好,或许也是成长经历决定了他对威不威有着比自己更严重的需求,之前因为任哥有官职,万事不敢高调铺张。现在任哥彻底来到他身边了,两年来一旦有点小节小庆,也非得要搞排场。
这也是任哥一定要去参加这场饭局的原因所在——“你看你自己过生日,你包酒吧、摆酒席搞得那么隆重,没请火炮他们就算了,这次人家都请了我们,再不去,是不是太不给面子了。”
阿胜也说不得话,何况火炮或师爷似乎知道蓝莲帮这群人下不了台,生日宴摆桌吃完饭后,也没让兄弟跟着,叫阿胜和坤总一起,随便找个包厢,四个人私下再喝点。
“已经很好了,”任哥拍了一把阿胜的后背,对他全程摆着臭脸表示不满,“包厢就我们四个人,人家连兄弟手足都不带,你还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所以阿胜该送的金条一块没少,该进贡的人也千挑万选。
蓝莲帮本来就主导本地的鸡鸭鹅,这一次送去的人也确实鲜嫩可口,男女都有,各式各样。
但火炮似乎不怎么喜欢做这些事,全给了兄弟们让他们开心,自己则只要金条,只喝酒。
“这是好事,”任哥若有所思地说,“至少证明他不会成为第二个洪爷。”
本来是想趁着酒席散去,任哥和阿胜也低调离开——毕竟阿胜的表情是怎么都收不住,任哥也怕真到了私人包厢里,借着酒劲,阿胜又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
今天到底是火炮的生日宴,而任哥没忘记阿胜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拔枪把洪爷干掉的一幕幕。
不过火炮却眼尖,见着任哥想混在兄弟们的人潮里偷偷溜走,远远地就喊住了他。
火炮从人群中挤过来,说坤总,这次你真不能再放我鸽子了。你老这样,我怀疑你对我有意见。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任哥和阿胜也再无法推脱。
(2)
火炮说到做到,包厢挺大,容纳十几二十人不是问题,但他确实一个手足不跟,就让师爷跟着。
师爷和自己与坤总和阿胜结识得早,那么多年过去,四人却再没有机会和理由这般小聚,为着龙头之位的竞争也搞得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