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假动作绕开罗列就可以投篮了。
可假动作才做到一半,手上的球已经到了罗列手中,快到让人能看不见。
黄宇心一凉,分神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罗列,只见他一只手稳稳的操纵着鼠标,另一只手却飞快地在键盘上游走,五根手指灵活得犹如在弹钢琴。
这种手速,他还是第一次见。
等黄宇注意力回到电脑屏幕上,罗列已经突破了种种障碍,进攻到了自己家门口。然后随着一个起跃和潇洒的伸手,他手上的篮球如同一个火球一般砸到了篮框里。
周围的观众发生出一阵喝彩,包间里也传出一声呐喊。
黄宇回头,看向还张着嘴准备喊的噪音制造者,正是刚刚的黄毛。他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欢呼错了,尴尬地挠了挠头发,视线不敢和黄宇对上。
黄宇叹了口气,又重新投入到篮球比赛的游戏中。
结果和他预想的一模一样,0比3,惨败。但他输的是心服口服,因为他感觉到对方并不是把这场比赛当作游戏来玩,相反的,是把这个游戏当作比赛在打。
在第二场被黄宇步步紧逼的情况下,罗列没有选择自行突破投篮,而是非常聪明地把球传给了自己的电脑队员然后转为防守,阻止黄宇的行动。
从这个细节就可以看出,他是有技巧的,而且这个0比3的结果也能看出他并没有故意放水,而是把自己当作真正的对手对待。
说心里话,黄宇是服的。
他起身拍了拍罗列的肩膀,豪放开口:“你赢了,篮球部里你随便挑个人去学生会帮忙吧。”
“等等!我想和副会长比一下。”小杨身旁一个不怎么说话的男生摸了摸鼻子,看向罗列。
黄宇有些纳闷,他名叫李默,人如其名,平时话少也没存在感,其实跟自己也不算很熟,只不过是因为他投球稳再加上技术真心不错,所以才喊过来的。
没想到是个搞事情的!
黄宇正要开口阻拦,却听见罗列一口应下。
“行。看你手指上的老茧,想必经常玩游戏吧。”
“嗯。”李默怔忪了一秒,随即答道,他手上的茧经常被误认为是打篮球磨出来的,其实是初高中玩游戏留下的,和篮球队员手上的老茧略有区别,不仔细看分不出来。
当罗列点出的那一瞬间,他从内心里有点恐惧这个男人的观察力,精锐得像三十岁的职场猎手,但摸了摸自己拇指上的一层厚茧后,他又沉下心来。
他能打败这个人,这些就是最好的证据。
如果说罗列和黄宇的游戏pk是一场压倒性的个人秀,那么罗列和李默的比赛则是一场世界级的精彩对决。
两个人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把旁观的几个大老爷们都看呆了。
电脑屏幕上飞速移动的角色,以及来回被抢的篮球,让他们的眼睛都不敢眨,生怕错过决定性的时刻。
最后罗列以2:1赢了李默,但其他人早就不关心结果了,因为整个过程精彩到让他们想尖叫,他们觉得自己不是看了一场电子竞技,而是观看了一场nba决赛!
后来每个人都忍不住跟罗列比了一场,虽然输了,但他们心里觉得很痛快。
而这场电子竞技比赛,则让篮球部的几个精英成员跟罗列的关系更融洽了,几个人开始围着他打趣:“副会长,什么时候带着笔记本来篮球部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