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择想着,板了许久的脸露出一点笑意。
“唉!记得回来吃午饭啊!”林恙提着个鸟笼,手里端着一碗油辣粉条,短裤黑背心,撒着双黑布鞋,大爷样的站在楼下,一只黑雀从他肩上飞走,叫了两声。
庄择见对方转头看向自己,连忙把脸上的笑意给收了,转身进了楼梯口。
早上七点整,他又拿着小板凳坐到了窗边,手里拿着个包子小口小口地啃,因为之前嘴角被人给打破了,他每次吃东西都会被伤口撕裂,但又不去处理,就这么往往复复,血就沿着嘴角流到了下巴。
林恙靠在自家窗边,正在晾衣服,一低头就看见了庄择,好家伙,吃什么东西吃吐血了?
呜。
火车的鸣笛声一响,庄择便抬头微微露出了一点笑容,兀自呢喃了两句。
林恙双手撑在窗台上,眯了眯眼睛。
第4章第四章
七
“吃粉?素的六块,肉的八块,加粉十二。”林恙提着锅盖,氤氲的水蒸气包裹了他轮廓分明的脸。
庄择一脸空白地站着,明明前两天都还是卖包子的地方,怎么一夜间就变成面馆了,而且面馆里还只有两种食物——素的和肉的。
“啧,说话啊!你不吃,我就先给别人煮了。”
“唉!小林,来碗肉的,加粉!”一个捡垃圾的老大爷把编织袋一放,坐下来吆喝一声。
“行!”林恙又看了庄择一眼,庄择低头,指尖死死掐着裤边,明明是面无表情的样子,林恙却觉得他在难过。
骨头汤在锅里咕噜噜冒泡,片刻后,林恙熟练地把粉夹到盛肉的大碗里,涮了几片生菜放在上面,又利索地加了个蛋,这才给老大爷端过去,再回身时,庄择已经不见了。
“啧。”林恙点了根烟,在老大爷身边坐下休息,贫民窟这里生意很糟糕,住的大多是些大爷大妈,不愿意花钱吃粉,出门买个馒头,或者自己在家煮个蛋吃吃算了。
“小林,钱给你。”老大爷吃完了粉,拿了二十块出来,林恙收下,正要补钱的时候却被老大爷按住了,老大爷砸吧嘴道:“刚刚那孩子,他要是再来的话,你就给他煮碗加粉带肉的,算我头上。”
林恙一愣,把钱补给老大爷道:“我请他就是,你把钱收着,他是怎么回事?你们认识?”
老大爷叹气:“他不认识我!可这里谁不认识他啊,可怜的孩子。”
八
第二天早上,庄择照例去给自己的小橙子树浇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因为他上次偷的钱快用完了,明明没怎么用水电,却被收了四百,想也不想就知道是有人把他家水表和自己的换了。
浇完水,庄择撒着双破旧发黄的白色帆布鞋走出了居民楼,习惯性地走到包子铺前,却忘了那里已经改成面馆,他也许再也吃不到包子了。事实就是这样无常,习惯的、依赖的人和物不断从他身侧离开,他却发不出声来挽留,更别说拉住对方。
“你过来!”林恙一边煮面,一边对着庄择招手。
今天面馆的生意难得不错,好像是因为贫民窟对面开了家休闲俱乐部,许多人去那里应聘,富丽堂皇的门面和摇摇欲坠的居民楼遥相呼应,被衬得更加高端气派,而中央的马路就像无形的屏障般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庄择像是没看见有人在叫他一般,扭头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