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三个最有经验的稳婆,再叫上李家庄的李大力,刘家铁铺的刘三郎,住北街巷口的茅二混子,经常在南街酒馆打混莫小子、李狗儿、苗仙儿、霍玉郎……”他一口气点出十来个人名,斩钉截铁道,“无论是用钱砸,用威逼利诱,还是用捆的,必须将他们弄过来!跟爷去江东!”
骨骰听得目瞪口呆:“那……李大力是个跑镖的也算了,打铁的也算了,可是……唱戏的,做惯偷的,打混的,这些人带去江东,将军会生气的吧?”
夏玉瑾沉着道:“市井混混有混混的好处,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蟋蟀半点也不想去战场,哀求道:“郡王,你这身子骨,还是别勉强去战场了,要是安太妃知道,会念你不孝的。”
夏玉瑾问:“她有制止吗?”
蟋蟀摇头。
夏玉瑾又问:“她有说不准吗?”
蟋蟀哑言。
夏玉瑾击掌道:“那就是默许了,谈何不孝?”
蟋蟀,“可……可是……”太无赖了。
夏玉瑾拍拍他肩膀,淡定道:“做人要会变通啊。”
蟋蟀无奈,不敢反抗主子,只好领命而去。
众人散尽。
夏玉瑾苦笑着低头,从未上过战场,满心不安,静下来才发现没有半点茧子的白嫩双手在微微颤抖。他深呼吸一口气,忽然狠狠握紧双拳,带着所有的决心,重重锤在桌面上,让强烈的疼痛清醒了头脑,然后看着北方,用坚定的口气来说服自己:“我是男人,我是爷们……”
男人可以废物,可以窝囊,可以胆小,可以怕死,可以没用。
可是有些事情,绝不能退缩半步。
就算力不能及,也要倾尽全力,勇敢去做。
108万人唾骂
夏玉瑾是个倒霉蛋。
上次赈灾出行,他是御史,前呼后拥上百人,身边还有悍妻美妾服侍,路上地方官员统统笑脸相迎,争相讨好,除了马车颠得屁股痛外,没吃半点苦。
这次去偷偷溜去江东,披星戴月,还要收起奢华做派,低调行事,不敢有半点张扬,衣食住行降了不止一两个层次。
所幸他前些日子每天都有锻炼身体,身子骨和胆量都好了不少。为了媳妇和儿子,也颇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特意骑上马赶路,结果骑不惯马的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马儿跑了没两天,遇上只狐狸窜过,受惊失蹄,他抓不稳缰绳,一个跟斗摔去烂泥地里,滚得和泥猴似地,青紫擦伤无数,幸好没动筋骨,趴着半天没动静。
骨骰都快哭了:“郡王爷,你还活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