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顾之臣带着林亦又跑出去了。只要是星期天,在家是看不到这个人的。我们不喜欢出门的林亦就要遭受顾之臣一整天的虐待了。
今天的顾之臣穿着跟林亦差不多,都是很简单那种。顾之臣带着林亦去了麦当劳,点了一百块的东西两个人就坐在一边吃。
“你很喜欢吃?”看着顾之臣现在没有那副矜持的样子,林亦真觉得这人很怪。
顾之臣咬了一口鸡腿,细细的品尝,脸上也露出享受般的神色。半天才说“对呀!星期天我通常都不会上班,所以,就一个人出来吃东西了。”
林亦无语,完全没想到顾之臣会是这样的一种人。说“你不会在外面吃一整天吧!”
正在奋斗鸡腿的顾之臣不会去想这句话里的意思,直接点点头。说“我容易饿,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我几乎天天挨饿,只有星期天才可以补一下。”
这点林亦还真是没有想到,不过每天都要挨饿还是有点难受的吧!
解决完一只鸡腿的顾之臣见林亦的东西还没有动,不由皱眉,问“你怎么不吃?”
“我不饿。”
顾之臣可不会那么认为,直接拿起一只鸡翅,从上面撕下一块肉,边说“要对自己好一点。你放心,买东西的钱不会让你付的,来吃。”
看着顾之臣递到嘴边的肉,林亦还真是难以下口。这人到底注意到别人的眼光了吗?
“吃啊!”不见林亦动口,顾之臣又催了一下。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举动有多暧昧。他只是习惯性的伸出了手,因为他以前也是这样对待楚摺轩的。
都到这种地步了,林亦也只好忽视他人的眼光,将顾之臣的好意吃进了嘴里。当然,林亦是不会觉得这个有多好吃的,因为现在的他觉得吃什么都是一样的。
“好吃吧!我以后带你来,几乎每周我都会来的。”见林亦吃进了嘴里,顾之臣觉得莫名的兴奋。
林亦勉强的点点头。
这一餐就在顾之臣喂和林亦勉勉强强之中吃过去了。顾之臣没有开车,直接带着林亦在路上走,因为他觉得要走走消化消化,他还有东西没吃呢!
两人走在路上可算是一道极好的风景,引来无数人的眼球。当然,两人是不会注意到的,聊着天呢。
“林亦,你喜欢吃什么?”顾之臣问。
“能吃就好。”
顾之臣惊讶的看着林亦,说“你还真是好养啊!”他敢肯定,他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是不挑食的。就连他亲爱的摺轩也有点挑食。
林亦笑笑。说道“你是我见过最能吃的。”
绝对是嘲笑他,绝对的。顾之臣不满的说“我这是正常的需求好吧!”
林亦觉得顾之臣这副样子真的很受用,可爱的不得了。说“好,你接下来要去哪?”
顾之臣的注意力转的很快,一下子就忘了刚刚的事情。环顾四周,说“我们去吃麻辣烫吧!我知道的有一家做的很好,听说是四川的。”
林亦从头到脚的打量了顾之臣一番,真的疑惑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啊?
顾之臣这次没有注意到林亦对他的打量,而是在寻找记忆,看看那个地方的方向在那边。几秒后,顾之臣记起来了,便拉着林亦去了。
待到了这家店时,林亦不得不佩服顾之臣。这家店在一个小巷里,里面全是小吃一类的,自然这条巷子弥漫着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