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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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摇摇头。

    “不会是未成年吧?”

    他苦笑一下。

    “您好,来杯威士忌”我扯着嗓子喊道。

    他有点不安了,“我不喝酒。”

    “不喝酒来酒吧干什么?”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他看着我,不再像鹰,只单单像那无辜的可爱的兔,“说了你可能不相信,我只是觉得很想来体会一下酒吧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正好有朋友在这儿上班,也愿意带我过来。”

    他又笑了,挺阳光的笑容,让人心里一暖。

    我们喝着酒,话渐渐多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是亲密无间的情侣呢。

    他是个孤儿,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有一个很爱的姑娘;他以前很开朗的,但是当中学时候父母去世,他的世界也变得阴暗了;他一个人抚养着妹妹,一边打工养家一边读书;他很喜欢读书,每天要读三小时,无论发生什么事,父亲去世的那天他仍然顶着红肿的眼睛与《百年孤独》约会三小时。

    “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个晚上了,我觉得世界崩塌了,而且不知道怎么走,只有沉溺在书里,我才可以侥幸地获得片刻安宁”他说。

    我慢慢说的很少了,变成了安静的倾听者,听他讲那些心酸和苦楚。我看着他,看着他兔子一样的眼睛,看着他,看着他由悲痛到绝望不断变化着的脸,和那悄悄落下的泪水。

    酒吧里依旧嘈杂,人们吃着喝着玩着,好像每个人都很开心,好像每个人也都很痛苦。他绝对不是看起来最痛苦的那一个,但我想保护他,在芸芸众生之中。

    昏暗的灯光时不时地打在每个人的脸上,他的脸忽明忽暗,我看得清他有些方形的面容,戴一副黑框的眼睛,头发不算很短,甚至稍微有点杀马特地卷起,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看着像乖巧的中学生,但是气质又不大像,中学生没有这么忧郁,甚至有些城府。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擦了擦不知不觉流下的泪水,有点尴尬地笑了笑。我抿一口酒,从包里拿出随身带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送给他。看得出来,他很开心,像是得到了宝藏的勇士,从那眼神来看,我相信他的爱书之言并不假。那就可以了,我喜欢爱读书的人。

    酒精的刺讲着些什么看似痛苦的话。我听到了,也真的心疼。是啊,你对她那么好,为什么不能打动她呢?可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轻易被打动呢?打动了也不一定就是爱啊,爱了也不一定可以长相厮守啊,厮守了又怎么样,还不是互相折磨相爱相杀?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应该安慰他才对。他也看着我,任凭视线相对,灯光掩映下,我们都咽了口唾沫。我不知不觉吻上了他有些性感的唇。他有些手足无措,双手端着酒杯,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看来真是没有恋爱过的小处男。

    他的口中有种甜甜的香味,让人迷醉,不愿意离开。我感到他慌乱地放下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