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过去九年时采春好几次路过那个地方,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曾经在这栋大楼里住了十几年。而再次来到这个地方,他依旧只有过去七年累积的那一点点熟悉感。
因为近,闻拾来到的较早,他站在马路对面抬头观察向那栋六层的老式公寓楼。根据调查,时采春家就在六楼,最角落那个阳台便是他们家的。闻拾来试着想象自己曾经站在那个阳台晾晒衣服,或者闲着无聊眺望出去,可是,想象的画面怎么也没有办法生动起来。
正出神,一辆宾利在他身前停下。凌云霄从车上下来。他到的比闻拾来想象中快,但自己倒是很抱歉的模样。“你等了很久吧?”
闻拾来首先摇了摇头,之后注意到凌云霄的车停在黄线内,“这里不能停车。”他提醒说。
凌云霄不以为意:“你看电影里那些主角,公路上飙车或者干脆撞进大楼里什么,从来都没人对他们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我违章停个车会怎样?”
替自己助手付过罚款的闻拾来很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会罚两百元。”
“就当停车费好了。”凌云霄云淡风轻地说,成功转头望了一眼时采春家的方向:“所以,你特地约我来这里解锁?”
闻拾来点头:“是啊,我特地约你来我家楼下。那时候你说你来到这里,却没能上楼去见我,那么,今天我就下楼来这里见你。”
☆、凌云霄的故事vii
当初采春一定是铁了心要逃离我。那一天,我们紧紧追赶着他,没想到,最终他竟然不惜跳河逃脱。
我没有再追下去。一方面,我知道我们追不上他。他擅于游泳和潜水,选择跳河,自然是考虑过相当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我终于意识到,他宁可跳河,也不愿冒可能被我追赶上的风险,我把他逼迫到如此程度,再继续纠缠下去又于心何忍?
我不得不选择放弃。
这一抉择反而令我松了一口气。两年来,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悬在我的头顶,终于,那些令我痛苦挣扎的矛盾一瞬间消失。
当时我真的还挺安心的。
我想,很快采春便重新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以复仇者的形象。我不会请能替我脱罪的律师,我会接受指控,老老实实去坐牢。只要我知道采春就在监狱外的某个地方,在我能感知到的某个地方就行。
……我怎么也没想到,采春竟然真的失踪了。
两年前他的失踪案中,有警察来找我调查过情况。我自然是谎话连篇,试图误导调查。不成想这一回时采春竟然真的失踪。
——那个勇敢的,在最害怕的时刻也会鼓足勇气往前冲的人,他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