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四年时,刘备曾率军收复中山。
反贼张纯眼看中山即将被刘备打下,自己又因纵寇幽州而暂时无暇回防,便拿出了数十万石军粮,请张燕出兵阻击刘备。
彼时张燕军中正缺粮草,反正只是拖延刘备一月时间,又不是真的跟刘备拼命,张燕便答应了张纯,发兵两万,进兵中山。
也正是那一战,给张燕留下了无尽的阴影。
不仅损失惨重,自己的屁股还被赵云射了一箭,险些丢了性命!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眼前这位满脸微笑,正向着自己行礼的文弱书生——林子初。
其人可谓是厚颜无耻,卑鄙下流,无所不用其极……
反正这世间一切恶劣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林朝其恶之万一!
关于这一点,张燕的屁股可以作证。
来之前,张燕设想过很多种自己抵达盟军大营时候的场景,可他万万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人,居然会是林朝。
意外是肯定的,但是见林朝向自己行礼,又想到他的手段……
张燕赶紧从马上跳下来,也对着林朝行了一礼,开口道:“见过林侯!”
当年的林朝,不过是中山都尉刘备麾下的监军。如今时过境迁,林朝早成了朝廷亲封的安喜亭侯,登上了很多人终其一生也爬不到的高位。
张燕礼毕后,又赶紧开口道:“林侯,某听闻董贼毒杀天子,此行特地前来与诸侯会盟,联手讨贼,还望林侯莫要计较昔日恩怨。”
林子初你不要误会,我是来帮你们打董卓的!
为了避免林朝有翻旧账的可能,张燕甚至搬出了讨董这个大义名分,足可见求生欲之强。
林朝一挥袖,笑道:“平难这是哪里话,昔年你我两家不过是些许误会,也算不打不成交。那一战后,玄德公每每回想平难之英勇,亦大为赞叹。如今平难为大义而来,玄德公必大悦之!
走,且随某入内,去拜见玄德公!”
张燕你别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前提是,你这个鳖孙乖乖听话,跟我去见刘备。
这两天袁术收了马腾为客将,林朝寻找护卫之余,也想着找条狗养一养。
如今见到张燕,林朝忽然感觉张燕的体型身材,高矮胖瘦,都很符合一条狗的标准。
听完林朝的前半句话,张燕表示很开心,至少在讨董结束之前,不用担心林子初算计自己了。
可听完了后半句,他面色一变,笑容顿时凝固在了脸上。
某率大军而来,是来会盟的,也算一方诸侯。
你林子初让我先跟你去见刘玄德,诸侯会怎么看我?
他们肯定以为我张燕是来投奔他刘玄德的,瞬间就从一路诸侯,变成了他刘玄德的小弟。
一念及此,张燕面带难色道:“林侯,某初到大营,理当先去见见各路诸侯,再去拜会玄德公,林侯以为如何?”
什么,听你张燕的意思,是不愿意给玄德公当狗?
真是岂有此理!
张燕啊张燕,能给玄德公当狗,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某劝你不要不识好歹!
林朝冷笑一声,继续开口道:“平难如何行事,何须下问与某,只是某有一言,还请平难静听!”
额……
林子初这句话,怎么好像在哪听过。
“林侯有何赐教?”张燕开口问道。
“赐教谈不上,不过某以为,人生在世,当谨慎守成。虽光阴百载,却不可踏错一步。”林朝说到这里,嘴角划出一丝弧度,“昔年中山时,平难已然踏错一步,今日难道还看不清脚下之路?”
当狗就是你的宿命,乖乖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