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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木鹿城(11)祖海尔(中)(2/2)



    一杆通体由钢料打制的虎枪,不过枪杆却不是像马璘等人那样的浑铁枪,而是枪管,分量约莫十二斤,但质量一点也不亚于浑铁枪。

    腰袢则是一把骑刀,一把短弩,还有一物,自然是他很少示人的燧发短铳了,不过在大秦国钢铁冶炼技术日益发达的情形下,他已经不需要亲自下场利用坩埚制作零件了。

    那是一把前一世大夏国骑兵佩戴的能连发三次的燧发短铳,每一个零件都是武库司的老匠精心打制,不过由他亲自组装而已。

    若是清朗干燥的天气,短铳里一早就备好了弹药,插上正好与铳管严丝合缝的细木棒就能让短铳随时处于激发状态,若是不好的天气,则需每三日更换一次火药。

    作为一方雄主,他自然顾惜自己的性命,对于这一切从未含糊。

    而那把短弩也是由他亲自组装的,可以一次发射三枚弩箭,弩箭并不是并排放置的,而是分别对准了好几个方向,一旦激射而出,想要轻易避过实在太过困难。

    他的背后有了新的弓箭,那是一种综合了后世滑轮弓、此时的复合弓做法做成里的新式弓,依旧是三石力,不过他只需要用不到两石力的气力使出即可,在以前,他能一气射出十支箭而不用歇息,有了这种弓,实际上他的连环箭至少在十五只以上,不过从未有人见他使过。

    但他常年习武、锻炼,身材从未走样,任谁也不会怀疑他能一气发出二十支箭。

    保持神秘感,是此时上位者惯有的招数,孙秀荣也不例外。

    当然了,他身上的铠甲也是特制的,比寻常棉甲更轻,全部加在一起也只有十斤左右,防护效果却不亚于重步兵身上的重甲。

    时至今日,他胯下的火龙驹已经是第三代了,与他一样,前半身已经披挂上了轻薄的棉甲。

    黄昏时分的剌夷城附近,在春夏之交,由于北面厄尔布尔士山的存在,此时会有一阵阵的凉风袭来,孙秀荣渊渟岳峙,横刀立马,在凉风里稳如泰山,就好似雕塑一般。

    哥舒迷奴见状,知道自己刚才心中陡然起的暴起杀人的想法十分可笑,别的不说,他的武力一直与自己就在伯仲之间,何况他身上还有那柄短铳,那柄传说中能够杀人于无形的短铳。

    “大王”

    他低下了头,抱拳说道。

    “迷奴”

    一听到“迷奴”两个字,哥舒迷奴猛地想起了自己的过往,“迷奴”在粟特语里是“破坏者”的意思,那是前任祆教教主霍拉桑以及他的师傅史泰染缅寄望他能够明了祆教明暗两修的真谛,时刻不忘“砥砺自己”,从磨难中不断进步、前行的啊。

    但只要是人,都逃不过利益二字。

    后世的噶尔丹在回到部落前,虽然年轻,也是藏地有名的得道高僧,在一众黄教信徒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但一旦回到世俗的部落就由不得他了。

    成了俱战提国国王、吐火罗总督后,世俗的利益就远在教义之上了。

    现在又听到这个词,让他不啻于听到了佛教中的棒喝,让他顿时又回到了年轻时候。

    “职部在”

    下意识地,他竟然说出了这句话。

    “请看”

    哥舒迷奴终于从如梦似幻中醒悟过来,他已经在内心暗自给了自己一巴掌,“哥舒迷奴啊哥舒迷奴,对面是你的生死大敌,岂能如此孟浪!”

    “这是我国的大印,桃花石大印,我以此印发誓,只要你协助本王击败大食人,我会扶持你登上波斯王之位,记住,是整个波斯之王,那可是千万人的王啊,你也知道,本王对这里的兴趣不大,我的目标是科萨汗国”

    哥舒迷奴再看时,只见孙秀荣的面上依旧平静若水,不过此时他的脸上有了一丝红晕,难道是他也想起了以往共事的往事,进而有感而发?

    桃花石的故事,作为碎叶军老人,哥舒迷奴自然听说过,对他来说,短铳、桃花石,这才是依附在孙秀荣身上最大的秘密,说其是圣物也不为过,他既然这样做了,还能主动一人一马走上前与自己说话,显然是带着最大的诚意的。

    哥舒迷奴不禁有些感动了,他感到了自己的喉咙一阵发紧,从他二十岁那年起,已经有二十年没有那种感觉了。

    “是,大王”

    哥舒迷奴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孙秀荣。

    堂堂一国之主,还当场发誓,他在不当真就只能当场厮杀了,一想到自己在吐火罗的庞大家族,他最终选择了最容易的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