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记议事大堂,程松坐上首,程青坐在将椅上,低头摆弄着衣角。
扁诞与程青相对而坐,笑着看了看扭扭捏捏的程青,品了一口茶,交代自己所见,讨论自己看法,“此人名为杨凡,年龄约莫十七八,是个医术比我高的医者,起码理论上如此。有侠义心肠,不贪财,勇猛聪慧,境界不俗,赎我武艺稀松,不能看出他停留在哪个境界,不过他一招便将猛虎灭杀,足见他至少也是一流境界。配得上二小姐。”
程松含笑点头。
程青含羞离场。
程松一直看着小妹远去,方才悄然对扁诞说道:“军师!既然知道他的名字了,不妨找人去江湖客栈买他的信息,也好再多一些了解。人生大事,马虎不得,这钱不能省。”
扁诞笑道:“是!大哥!”
林里搜寻队五人一组,向着杨凡原本逃离的方向徐徐推进。
只是他们哪里想到,他们猎杀的对象,此时正在他们背后,伺机而动,准备猎杀他们。
若是容杨凡褪去铁鞋,以他的轻功和速度,做到悄无声息和快速明了那真的不费吹灰之力。
可杨凡并不想那样做,对不如自己的敌人就用出自己最好的状态,那样起不到修炼和提升的最佳效果。
一条灌木小路出,小匪们只能鱼贯而入。
自背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领头人也不在意,左右张望了一下,确定一个方向,说道:“往左。”
无人应答。
猛然回头,却发现背后早已空无一人。
正待喊叫,一个人影突然闪了出来,只见他劲装束衣,头绑发丝,不漏一毛,身上的衣服灰绿相间,就连那脸也是五颜六色。
稍一出神,便觉颈脖一痛一凉,无奈抓着脖子上的匕首,渐渐凉凉,慢慢涣散。
这个肮脏邋遢,五颜六色的人正是杨凡。
杨凡有些恍惚,看了看地上的尸体,看了看杀了人的手。
熟悉的味道油然而生。
很多东西不是我们看到的那样,美好背后,从来都有肮脏。
此时的杨凡哪里还有半分俊俏,已然成为了一个山魈野人。战争中不该有白脸小生,有也活不长。再白也得晒黑,晒不黑就不要你,要了你就不能漏白,不管你白不白都得涂成野外迷彩色,这就是游击战的法则。你想啊,你和一队人野外游击,别人藏的好好的,是人是树分不清楚,和环境融为一体,就因为你的脸耀眼被人发现,从而导致全队被歼,你说是你脸重要,还是国家培养的子弟兵重要?
至于为什么要劲装,一是为了移动方便,二是为了减少声响降低风险。
关键的一点是,作战中其实是不能露出发型的,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丢,这也就是无知无畏的人想法。进了军队为何要理寸发,理了寸发又为何时时要戴帽子?
因为头发会出卖你,影响你,陷害你。你杀敌之处,长发若是被人捡到,那敌军自然可以根据头发了解你的信息,并根据头发的落脚点判断你的潜逃方向,是不是出卖你?你趴地良久,饥渴难耐,举枪带杀,却被头发遮住了自己视线,是不是影响你?你伪装良久,一动不动,却被小虫毒菌顺着头发潜入你的发囊,从而让你最终死于野外病菌感染,是不是陷害你?
群众的眼睛不是雪亮的,而是看到好看的眼睛就亮。影视只是满足你的眼球,真相往往都是野蛮而粗暴。
杨凡不知为何自己会多出那些稀奇古怪的知识,似乎脑海中有人告诉他,衣服就该穿紧弄脏,小脸就该弄丑弄花,头发就该结上束好。
杨凡认真的摸着尸体,不管是银两还是武器,甚至连衣服都全部扒光,真的是……有点过分。
也是不知他有何用处。
杨凡耳朵侧起,认真的听了听,拾起一个石头丢了出去,立刻就听到扑通扑通声,原来是只野鸡。
想起不远处有条小溪,杨凡风一样的奔了过去,不一会儿便将山鸡褪了毛,采了好些大树叶,将山鸡包了起来,裹上一层湿泥,又听到奇异的蛙叫,翻了好几处才找到罪魁祸首——毒蛤蟆。
一件黑衣,一手包着山鸡泥团,一手包着癞蛤蟆。
且看他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