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八章 还早(1/2)

    “为什么不退钱?”

    一个坐在江栖野旁边的中年男子,一听到已经追回资金不退还,立马激动的站了起来,大声的嚷嚷道:“这些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是我们打了一辈子工攒下来的,为什么不退还?”

    “就是,退钱!”

    男子一开口,旁边的几个人也跟着开始群情激奋起来。

    “安静!”

    其中一个警察用力拍了一下桌子,不得不提高声音的吼了一声。

    也许是那一身警服的威慑,办公室里迅速安静下来。

    看到他们都平静下来,另外一个警察才开口说道:“按照《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因为你们都是主动报案,所以属于立功行为,不予处罚。”

    “另外,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如果你们中间谁有符合这一项法律规定的赌债,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和出借人来警察局协商处理。”

    “另外这些文件你们先看一下,没有问题的话签一下字。”

    说着警察拿出几份文件,分别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里面包括了详细的调查资料,案件详情。

    “好的,麻烦你们了。”

    江栖野双手接过警察递来的结案文件,将它递给何慧,何慧仔细的翻看之后,在最后一页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文件递还给站在前边的警察。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警察接过文件后,朝江栖野和何慧说道。

    “公诉的时候能通知我们一下吗?”

    何慧跟着江栖野起身走到门口,忽然停住脚步,眼圈微红的转头问道。

    “没问题。”

    “好的,谢谢!”

    说完后眼泪就落了下来,她当初报警是为了知道整个案件的经过,并不是为了追回江栖野父亲的那一笔钱,同时还想让那群人得到相应的惩罚。

    现在她也只是想给这整件事情一个结果而已。

    办公室外边的走廊上,江栖野看着跪地捂脸痛哭的何慧,一时间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自己母亲,只能默默蹲下身子,陪在自己她的身边。

    何慧一把抱住江栖野,靠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大哭。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何慧抹了抹眼泪,红肿着眼睛站了起来,哽咽的说道:“好了,没事了,没有吓到你吧?”

    江栖野有些担心的看了看何慧,“妈,没事吧?”

    “没事,都过去了。”

    何慧解脱的笑了笑,签下字的瞬间,她就感觉到这件事情就真的结束了。

    现在的他们都需要新的生活,拉着江栖野朝派出所外走去。

    刚走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