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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王阳明决意入京(1/2)

    ,明祀

    “梓溪之言,恕献夫不敢苟同。《中庸》有谓:‘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子聪允仁孝,欲全天家之亲,议圣考大礼,而张永嘉、霍南海等为君王定礼,何以谓之奉上?

    倒是杨新都、蒋全州、毛掖县、毛昆山等辈,只知一味追求古礼,引用北魏旧令,以及为人后者为人子之言,而不视事而定,实在有失礼法正义。”

    方献夫的看法却恰恰与舒芬相反。

    在他看来天子议礼实属常事,自法家为君王定法以来,哪有法度限制君王之举?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是皇家给天下人一点甜头的口号而已,若真按法度对皇帝施法,只怕连九成皇帝要被诛。

    古往今来,用的是八议制度更多,而非与天下庶民同罪。

    如今皇帝议礼,且还不是没有任何理由议礼,群臣皇帝分忧,出示礼法正宗,有何不可?

    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固有礼法不可轻动,从而硬咽废食,枉顾礼法本意,那天下无数学子,又何必十年如一日,穷经皓首钻研《礼记》?

    程颐是大儒没错,可不代表无论程颐说什么都是对的。

    自古以来六经注我,我注六经,何必将他人之言奉为圭臬?

    舒芬当即勃然大怒:“荒唐!陛下甫登大宝,万事未平,岂能议礼?西樵好歹也是两榜进士,在先生门下求学已久,怎有此无礼之言?”

    “梓溪此番话好生偏颇,圣人自登基以来,攘除历年弊政,清皇庄,废东厂,收监军,尚节俭,施仁政,敬重臣,法太祖,崇道学,济黎民,肃吏治……如此种种,三代之下未有圣君,如何不可议大礼之事?

    或如足下所言,陛下刚刚登基,万事未平,不可议礼,那献夫是否可认为,若是天下中兴之后,陛下再议大礼,彼辈便会同意?

    礼出于天子,此圣贤之言,今陛下尧舜之德,文武之资,昭宣之能,如何不可议礼?倘若陛下不可议礼,那古往今来,何人能议?”

    两人虽是同门,但不代表二人政见就会相同。

    便是一奶同胞兄弟,尚且会反目成仇,何况仅仅只是同门之宜?

    而且方献夫与舒芬二人,关系也并非那么亲密。

    若不是在王阳明在此,尚知克制,若是在他处,只怕二人都能打起来。

    王阳明见二人吵闹不休,眉头深蹙之后沉声道:“吵吵闹闹成何体统?”

    “学生失礼!”

    二人听到王阳明责怪之声,立马转身拱手致歉。

    “君子和而不同,你们对于议礼之事,有不同看法,求同存异便是,如此吵闹,可有君子仪度?”

    王阳明虽然认同张璁等人论调,但作为老师,还需一碗水端平。

    舒芬、方献夫等人本是半路出家,感心学之新生,厌理学之腐朽,故而在其门下游学,学习心学之道。

    可若是王阳明一碗水端不平,偏袒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导致,一个才学渊博的徒弟,就此离去。

    依照方献夫、舒芬二人对于儒家研究程度,可以说有无王阳明,二人才学一样可以开宗立派。

    而并非就一定要学理学。

    自开国自孔子立学以来,儒学日盛一日,孔子死后儒家分八派,《春秋》有五传等等,皆各立一宗,甚至有的还延传至今。

    到了宋朝,各家学说更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