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也别那么执着,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我劝了金眼几句,虽然知道他不一定会听。
金眼咬了咬牙,“白影那王八蛋在苗王墓黑了咱们一次,这仇不报多窝囊?如果我知道他们搞什么鬼,非给他来一下狠的不可。”
我还想说什么,东坡肉突然在一旁附和起金眼,“就是啊,那小白脸他娘的太不是东西,跑了不说,还把咱们的退路给炸了,老子再见到他打得他娘都认不出他这个儿子。”然后东坡肉又把那些零碎的明器推到桌上,问金眼:“我说金眼,你看这些东西能不能卖出去,换成钱咱们平分,也不算白遭一次罪。”
金眼答应了一声,就拿起电话拨了一通,说了几句之后挂断,然后告诉我们,他叫了一个二道贩子,也是百事通,手底下有不少大客户,销路广的很。而且这家伙眼力够准,能帮忙看看货,卖出去后给他两成的佣金就行。
我们等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一辆车停在别墅外面,走进一个秃顶的中年人,发型像沙僧一样,满面春风的走进客厅,跟金眼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金眼又介绍给我们,这家伙叫孙胜,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称呼他为沙僧。
沙僧和我们一一握手,当他看到画妮的时候,一大坨粘液从嘴角流了出来,金牙在他眼前晃了半天手,这家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笑了笑,还是左一眼右一眼的瞟着画妮。
最后我轻咳了一声,沙僧才彻底回过神,啊啊笑了半天,对金眼道:“万老板,东西呢?”
金眼随手一指,那堆零碎就放在桌子上。沙僧看了一眼,扑哧一笑,“万爷,您这是跟我开玩笑呢吧?大老远让我来,就看这堆垃圾,别拿我寻开心了。”
金眼还没说话,东坡肉在一旁靠了一声,“你他娘的看都没看就说是垃圾,我说金眼你哪找来的外行。”
金眼冲东坡肉摆摆手,笑着拿起一个手镯,递给沙僧,点了点头。
沙僧没好脸子的看了一眼东坡肉,才接过手镯,本来是毫不在意的瞅了瞅,不过脸色立刻就变了,然后对着我们说了句抱歉,跑回去车上,拿了一套极其专业的设备来,随带的还有几十公斤的,他翻了六七本砖头一样的,就这么一个东西整整看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在边上都等的要睡着了。他才抬起头来,叹了口气道,“惭愧惭愧,老子我搞这行这么久时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几位老板,跟我说实话,从哪儿弄来的?”
金眼没说真话,敷衍他,“我爷爷店里伙计收回来的,这玩意我看得不是很懂,这是什么时候的东西?”
沙僧又叹了口气,“万老板,要是我没看错的话,这你玩意是在湘西一带收回来的吧?”金眼点头,他接着道,“那你这回可捡了个大便宜了。”
说着就开始跟我们讲,说按照他的分析,这手镯的工艺,可以追述到商朝和西周之间,上面的有个很奇怪的纹路,其实是一个字,但是个什么字现在还搞不清楚,这需要查资料。不过可以确认,这是古苗族的字,当时古苗族还是一个国家,一直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属于与世无争的那一种。
根据零星出现古简之中所记载,古苗在商朝后期有过一段时间的突然繁盛,然后西周早期,就又忽然凋零了下去。现代学者分析,很有可能是当时周天子的报复性的行为。因为你古苗族在商周的那一场战争中,是站在商朝那一边的。
他还跟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说是根据古简之中记载,古苗族第一次出现在商王朝的视野中,当时的领袖好像是一位女人,苗人把她称作“神皇”,说到这沙僧还瞟了一眼画妮,据说是一位比仙女还漂亮的女人。老色鬼纣王想娶她,不过不知道最后什么原因没有成功。据说她是唯一一位继承了远古大巫能力的苗人,拥有神秘莫测的超自然力量。不过这女人的下场并不好,她最后好像被她自己的儿子用毒计活活害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