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三章 秦国丞相 (上一章该是二零二)(2/2)
自我,舍短而扬长,方能将事情做好。
秦国这样一艘大船,即将要交到这样一个人的手中,不听一听他亲口所言,嬴荡岂能彻底安心呢。
殷丽听后,却是连思考都不需要,直接张口就说将起来。
“大王问臣,我秦国之利,那臣只能说,我秦之利,便是利在大王也,而此大王,非大王人也,而是大王之功也,非是我秦因大王而威武,而是我秦因有了大王而威武,各种缘故,全然不同也。
大王自即位以来,攻取宜阳,平定巴蜀,设立左右丞相,完善秦国国体,其后又立下国务府,大小三十一司,共分秦国朝政,重农事,重商业,重工业,行教化,以法儒结合而治国,已为我秦,立下新的国体,此为大王之功也。
而臣所说之利,乃是这国体也,因这国体,我秦之强盛,已非一人之功,非一臣之功,乃是我普天秦臣之功,普天大秦子民之功,秦国法制之下,无人不为国,无人能离国,集中我秦国所有之力,凝结一体,此为我大秦之利也。”
国体强盛,人人为国,这不就是能最大动员的意思吗?
好,说得好。
一个强大的国度,不正是如此吗?
在这个国度中,每个人都在发挥自己的作用,在顾全自己小家的同时,也在为着大家做贡献,吏治清明,上下一体,人人携手,万众一心,当为秦之利也!
秦王又是大笑。
“哈哈,先生之言,正是寡人所想也,不知道要做成这些事情,这最重要的,可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有难度。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只能有一件,做任何事,他都会秉承这个理念,会受到这个理念的影响,这将对一个国的影响也非常大。
这一次,殷丽沉吟了一阵。
“大王,臣以为是公平,臣主刑尉令,主掌我秦法令,以此来看,臣认为,该是公平是也,法令之下,不分贵贱,无分高低,不分秦楚,亦不分公卿,如此,方为大秦之利也!”
的确如此,若要集成万人之力,当有凝聚万人之心,要凝聚之心,最重要的是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
法令必须是要公平,公族犯罪,与庶民同罪,公族同于民,民才能同于君也,秦商鞅变法之时,就早有过此言,此为法不阿贵之理。
“寡人由衷欣赏也,丞相老矣,我秦国务府,需得另有掌法之人,丞相之权,在国务府立下之初,只有虚名,后经这几年变革,丞相之权,已为我国务府之最,有统领百官之力,今,寡人欲拜先生为我秦丞相,相助寡人,就以这六年之期,平定天下也,不知先生以为如何呢?”
殷丽听后,坐在榻上,先是整肃衣冠,其后站起身来,对着王行礼。
丞相之职,委以一国之重任,士尚且可为知己者死,况且是这般的信任。
“臣遵令!”
秦王重用,也是王者之恩,不可辞也,需得尽心效力。
这边秦王下令,那边尚书令祖连山开始拟定王令,准备下发整个秦国。
“为我秦修订新法之事,本为先生所为,今日之后,先生便为丞相,寡人欲以荆州郡守嬴歧,接任先生之位,主掌刑尉令一职,这刑尉台之事,暂且还是以先生统制,待到一年之后,再全权交与新任刑尉令。”
下方殷丽,继续接令。
这往后,国务大臣去做了丞相,继续掌管一年本部之事,给新调入的人熟悉的时间,来交接工作,也是在给新的国务大臣,一年的考察期,这便是嬴荡的另一项举措。
尚书令拟好王令,随即下诏于秦国十二郡。
秦国丞相,以五年为一届,一届到期后,可再连任一届,共为十年之期。
新入国务大臣,以一年为考察期,行辅佐之事,一年期满,能上则上,不能上则下。
以荆州郡守嬴歧,入国务府,掌秦刑尉令,令秦国公子嬴胄,接任荆州郡守。
秦王令下,朝堂各级,都有震动。
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这次轮不到你,那以后也很难有机会,再轮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