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凡人的世界中,几乎所有的圣人都有一个伟大的愿望,天下安乐。然而,伟大的愿望之所以伟大,便是人人向往却又无法实现。
“当初来这里,以为有多好多好,结果,还不如原来那地。”
“可不是,昨儿个老子去街东,结果被那些王八羔子给打了一顿。”
“……”
万宁客栈的南面,凡人菜市口,围着六个乞丐。乞丐虽有大有小,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面黄肌瘦。
他们是从别地逃荒到欣水城,只为混口饭吃。在他们看来,什么宏图大志,什么未来可期,都抵不过一口冷饭来的实在。
“铛~”
当几个乞丐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有笑有骂时,一块碎银落在了某只破碗中,让几个乞丐一下子惊呆了。
“谢谢恩人,谢谢恩人。”破碗的主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瘦骨嶙峋,但双目有神。他很快从恍惚中反应过来,连忙收起碎银,就冲着他身前一个中年男子奋力磕头起来。
中年男子便是乔装的宋千了。
其他五个乞丐见宋千出手阔气,也连忙加入了磕头的行列,不过他们可不是感谢,而是嚷嚷着行行好之类的乞讨之话。
宋千没有理会,只将目光落在那个少年身上:“我有件事让你去办,事成之后,还有三倍酬劳。”
六个乞丐一听三倍酬劳,又目瞪口呆了。
对他们来说,一块碎银已经相当于他们近一个月的所有收获了,而三倍,那岂不是可以吃吃喝喝几个月不愁?
这种好事,他们哪会犹豫,纷纷表示愿意效劳。
宋千神色如常,对其他人的恳求视而不见,只看着少年。
少年晃了晃脑袋,忽然回过神,吞了吞口水连忙答应。
接下来,在其他乞丐羡慕的目光中,少年与宋千来到了附近的某个空地。
“恩人,您让小的做,做什么?”停下脚步后,少年紧张的问道。
宋千面无表情道:“你替我传个话……”
不一会后,少年神色一松,拍着胸脯保证了一句便一路小跑的往忍明书店而去。
而宋千则消失在人群中。
“公子,别卖关子了,快说吧,那个人到底是谁?”某个小巷中,凉风瑟瑟,宋千刚转过一墙角,云奴便忍不住问道。
宋千笑道:“简薇、许意然表面上看,似与忽家兄妹关系密切,但在我看来,他们真正要拉拢的,或者说要巴结的,其实是雷天。”
“雷天?公子这么判断,是因为那个书店的后台是雷天的缘故吗?”云奴疑惑问道。
宋千道:“这是其中一个理由。”
“那其他理由呢?”
宋千想了一会道:“不知你有没有发现,在忽家的论道小会上,方锷总是时不时看一下雷天,而雷天却对方锷视而不见。”
云奴摇头道:“奴婢没注意,不过,在台上的几个女修中,奴婢倒是注意过钟璇。别看这个女人的容貌与简薇许意然差不多,但散发的魅力却不输……简薇,或许只比许意然差一点点。”
“只比许意然差一点点?”宋千心中一动,缓缓问道。
“是的,但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奴婢也说不上具体。”云奴歪着脑袋道。
宋千沉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