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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大朝会、秦可卿劝谏(2/2)

来辩去的,一直到大家都口干舌燥了,姜韬才裁决道:“荣国公贾琏既要担任本教的教宗,又要在朝堂任职,身兼数职,岂能说出家就出家?

    他不仅能力出众,而且对朕忠心耿耿,更得到了朕的神格的认可,因此尔等也别指望取代贾琏教宗的位置。

    不过众大臣的意见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朕决议让贾琏半剃度出家。头发剃掉一部分,留下的长度不得超过一寸。宇宙神教的教职人员和信徒们都可以半剃度,一方面显示对朕的忠诚,另一方面留下部分头发,也表示不忘自己家族的养育之恩。”

    说白了,姜韬和贾琏的意思就是给自己经常性的理个发。

    贾琏来到这个时代,一个大男人留长发,而且是从小留长发,一直不剪,实在有点别扭。贾琏此时的头发都已经留到小腿位置了!他早就想剪掉了,可惜这年头讲究“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也就是说主动损毁自己的头发,那就是不孝!

    不孝在古代可是大罪,甚至比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还要重。

    故意杀人罪一般最多就是斩首;不孝至少会被判处腰斩,甚至可以判处千刀万剐的极刑。

    今天借着御史的弹劾,贾琏和姜韬准备把理发的风潮慢慢的漫延到大华的百姓中去。

    毕竟半剃度的人肯定是陛下的信徒或者神职人员了,在这个讲究忠心的时代,很快会成为一种风尚的。

    这也是他们撬动儒教根基的一个小手段。儒教不让理发,贾琏和姜韬就要鼓励大家理发,甚至借口都给大家找好了。

    在文官们看来,姜韬今天的裁决就是和稀泥。一半人要求贾琏剃度,另一半反对,所以就给贾琏来个半剃度。

    不过在古代,割发也是一种刑罚,名叫髡刑,一般指位高权重的官员们违反了法律或者纪律的时候,就以割发来代替斩首之刑。

    所以贾琏虽然保住了教宗的职位,但是却要受髡刑,也算堵住了大部分人的嘴。

    散朝之后,贾琏回到府里,先跟自己的两位夫人、鸳鸯、黛玉、迎春等人说了朝堂上发生的事,然后就准备让小玉给自己理发了。

    秦可卿心疼的道:“夫君啊!要不你上书辞去教宗的职位吧!你又没犯死罪,何必要割发代首,受髡刑啊!?”

    贾琏心想:理个发算什么受刑啊!?头发短了多精神啊!洗起来也方便卫生。

    不过他的想法,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不理解,也就只好找借口道:“陛下信任我,才让我当教宗的!我岂能为了几根头发就辜负陛下呢?况且‘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这句话是孔子说的,又不是陛下说的。我乃宇宙神教的教宗,又不是儒教的信徒,自然可以不守儒教的规矩。”

    秦可卿等人吓了一跳,这年头,儒教在大华非常强势,私下里再怎么胡闹,明面上还没人敢光明正大的说自己不用遵守儒教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