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调戏,毕竟天子脚下,哪儿还能明目张胆干犯法的事情?
最初时候,桃母十分排斥,但久而久之,架不住这些地痞的软磨硬泡,也就任由他们去了,毕竟这些地痞的骚扰,对母女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毕竟曾有一次,母女两被一个外地来的客商看中,那客商放下豪言壮语要将母女两一并收入囊中,乐享齐人之福,若是不从,有的是法子收拾母女。
那群时常在摊位面前晃悠的地痞听说这事情之后,个个如同炸了毛的公鸡一般,都道这还得了?自家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得到外人作威作福?
据后来好事者回忆,当夜里那客商价值几万两银子的货就被人放火,烧的一干二净,其人连同侍从都被人揍的连滚带爬,连夜跑出了京城。
上头下令要彻查这件事情,毕竟在京城纵火行凶那还了得?可后来弄清楚事情原委之后,也只不过是抓来了几个纵火的地痞,在牢房中关了半个月也就把人放了。
京城人都说这是一方官员庇佑一方黎明百姓。
身穿黑色貂裘的公子哥正是李春风最近结交的好友陈歌。
陈歌从来到这条街上,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桃花。
他本就修行双修之术,对于女子极为敏锐,虽说此行来京,早已有一路伴随而来的侍妾作为双修炉鼎,他陈歌也并不缺,可今日只是见了小桃红便再也挪不动步子,这等情况比与李春风见到云梦公主只差了那么一线?
这般前凸后翘脸蛋粉嫩的可人儿,岂非正是绝佳的炉鼎?
故此,即便周围有几道隐晦的气息一闪而逝,陈歌也只是看了一眼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锦衣卫。
他本是武道修行中人,尤其修行了这双修法门之后,不但对于女子的感知与日俱增,就连对高手的感知亦是更甚从前。
锦衣卫去哪里,或者要做什么事情,陈歌并不关心,他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不远处楚楚可怜名为桃花的姑娘,斜斜靠在一根柱子上的陈歌满脸笑意。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大概就是因为小桃红这对母女的出现,使得这几个妇人家的男人天天没事就往这边跑,丢下婆娘孩子不管不顾,好好的一个家就要散了。
桃花一脸委屈,忍住泪水去拾掇掉在地上的胭脂水粉,如她娘所说,这些胭脂水粉卖出去的钱或许就是她的嫁妆。
桃母虽泼辣,性子却极为要强。
纵然孤女寡母,也不愿让自家女儿出嫁时候太过磕碜。
“捡什么捡?我问你话呢?你听到没有,不说清楚咱们今天就把你这破摊给掀了信不信?”
已经掉在地上的一盒胭脂水粉,虽撒出去不少,但盒子里还剩下大半,此时被那说话的丰腴妇人一脚踩下,如同寻常人两个大腿粗细的大腿肥肉颤抖,胭脂水粉化作一摊烂泥。
这周围人中,有同行嫉妒桃花家生意眼红的,拍手称快。
也有同情这幼年丧父女子的,却也只能在心里同情,并不愿意得罪这几个加起来约摸有两三头肥猪那么重的妇人。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女人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接下来那几个妇人又是一阵怒骂。
奈何桃花骂不还口,无力至极。
恰逢今日里桃母有事外出,便只能任由这几个妇人作威作福。
不凑巧的是寻常隔三差五就会冒出来的地痞们今日也不见了影子。
陈歌心里默默盘算着桃花的心思,亦在默默等候桃花崩溃的前一刻,那几个妇人见桃花十分柔弱,更加卖力唾骂,甚至其中一人直接如同拎着小鸡一般将他家瘦弱的男人从人群中拎出来,丢到了桃花的面前。
“没用的东西,瞅瞅这小贱人,心不心疼?可不可怜?”
那瘦弱比老鼠脸好不到哪里去的汉子在这么多人的围观之下,羞的满脸通红。
纵然说是男人最要面子,可那也得看对上什么人,若是对上眼前这么一个双手叉腰,一身如同波浪一般横肉的女人,也只有乖乖认命的份儿。
毕竟体重并非一个级别。
在地上迅速拍拍屁股站起身的瘦弱男人心里早已将自家的这野蛮婆娘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当初自己怎么就找了这么一个泼妇!
但即便如此痛恨,男人嘴上却不敢有半点忤逆,讪讪笑道:“别,媳妇儿,我怎么会心疼她呢?我心疼你还差不多,来,给我看看脚踩疼了没,我给你揉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