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寄托,各方面以《约法》有代行职权之规定,《大总统选举法》有代理之明文,责备敦促,无可逃避。国璋明知凉德,不足以辱大位,但以尊重法律之故,不得不忝颜庖代。顾念《约法》精神所在,一曰中华民国之统一,一曰中华民国之平和,国璋挟此两大希望而来,以求与根本大法之精神相贯彻,非有一毫利己之私,惟期不背于法律,以自免于罪戾耳。
“今距就职代理之日,已逾一年,而求所谓统一平和,乃如梦幻泡影之杳无把握。推原其故,则国璋一人,实尸其咎。古人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又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国璋虽自认《约法》精神,无有错误,而诚不足以动人,信不足以服众,德不足以驭世,惠不足以及民,致将士暴露于外,闾阎愁苦于下,举耳目所接触者,无往而可具乐观,虽有贤能之阁僚,忠勇之同袍,而以国璋一人不足表率之故,无由发展其利国福民之愿力,所足以自白于天下者,惟是自知之明,自责之切,速避高位,以待能者而已。今者摄职之期,业将届满,国会开议,即在目前,所冀国会议员,各本一良心上之主张,公举一德望兼备,足以复统一和平者,以副《约法》精神之所在,则国本以固,隐患以消。
“国璋方日夜为国祈福,为民请命,以自忏一年来之罪戾。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若谓国璋有意恋栈,且以竞争选举相疑,此乃局外之流言,岂知局中之负疚?盖国璋渴望国会之速成,以求时局之大定,则有之,其他丝毫权利之心,固已洗涤净尽矣。至若国之存亡,匹夫有责,国璋虽在田野,苟有可以达统一平和之目的,而尽国民一分子之义务者,惟力是视,不敢辞也。敢布腹心,以谂贤哲。”
冯国璋这通电报极得中外的好感,因为他强调全国统一与和平,并且放弃竞选总统,这些都能博得人的同情。冯电发表后,广东军政府立刻拍发一电呼应。
电云“溯自西南兴师,以至本军政府成立以来,于护法屡经表示,除认副总统代理大总统执行职务外,其余北京非法政,府一切行为,军政府万无容忍之余地。乃者大总统法定任期无几,大选在即,北京自构机关,号称国会,竟将从事于选举。夫军政府所重者法耳,于人无容心焉,故其候补为何人,无所用其赞否,赞否之所得施,亦视其人之所从举为合法与否而已。苟北京非法国会,竟尔窃用大权,贸然投匦,无论所选为谁,决不承认,谨此布告,咸使闻知。”
南方的反对,是预料之中的事。
正当一切都按着段祺瑞的预想,顺利进行之际,想不到晴天响起了雷声,
八月七日,在湖南的吴佩孚竟致电李纯,痛斥武力统一的亡国政策,反对包办民意的选举,和以外力为背景的内战。
电云:“兵连祸结,大战经年,耗款数千万,靡烂十数省,有用之军队破碎无余,精良之器械损失殆尽。至若同种残杀,尤足痛心。……此次奉命南来,明知阋墙之争非国之福,然为维持中央威信起见,势不得不借武力促进和平。……讵中央误听宵小奸谋,坚持武力,得陇望蜀,援粤攻川,直视西南为敌国,竟以和议为逆谋。……国亡于外敌,固军人之罪,国亡于内乱,亦军人之羞。此次中央平川援粤,实亡国之政策也,军人虽以服从为天职,然对内亦应权其轻重利害而适从之,非抗命也,为延国脉耳!……
“一、此次国会新选举,政府以金钱大施运动,排除异己,援引同类,被选议员半皆恶劣,此等国会不但难望良好结果,且必以司法机关受行政指挥而等赘疣,极其流弊,卒以政府不受法律约束,伪造民意,实等专制,酿成全国叛乱,若再以武力平内乱,是惟恐亡之不速也。二、我国对德奥宣战,若以兵力从事内争,重轻倒置,贻笑外人,日本乘我多难要求出兵,而丧权协定以成,内争不息,外患将不可图。三、内争年余,军费全由抵借,以借款杀同胞,何异饮鸩止渴……用人取德与才,不论党派,乃与此层相反,如傅以操切而祸湘,徐以违法而杀陆,政府赏罚倒置,而犹以叛逆责人,大张挞伐,岂得谓平!以上各理由,我军师旅团长俱表同意。近测南军心理,均不愿战。用特电达,请会同鄂赣两督通电南北提倡和平,使双方前敌各将士同声相应,大局转圜,当易生效力。曹经略使夙主和平,必赞成斯议也。”
这是一篇很动人肺腑的通电,直接挑战段祺瑞的权威。以前长江三督虽然通电主和,却从没有这么毫不留情地指责段,甚至西南各省也没有骂过这么激烈。
八月二十一日吴佩孚又领衔发通电请冯国璋下令主和。
电云:“大总统媾和宣战之权为《约法》所允许,对外尚然,而对内主和尤不得谓为非法。恳请我大总统仍根据《约法》之精神,颁布全国一致罢战之明令,俾南北军队留有余力一致对外。慎勿以摄职期满,轻思息肩。尤望我经略使与长江三督师仰体元首苦衷,俯念生灵涂炭,群出赞助,协谋宁息。至选举问题,虽非师长等所敢问,然新旧国会分立,南北既无统一精神,焉有真正民意!若当此兵戈未息之时,骤行选举,不但于法理不合,且恐促民国分裂……。”
该电没有得到冯的答复,不过长江三督有先解决时局后选总统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