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
秦晞又觉耳尖发烫,放慢脚步走过去,握住她的手,绕着整座僻静山谷走了一圈。
“这里花开比外面晚一些。”他声音温柔地给她叙述,“有很多杏花,也有梨花和樱花,还有海棠。”
是吗?可她看不到。
他拽了她一下:“前面是池塘。”
令狐蓁蓁坐下去,伸手朝前探,果然触到冰冷池水。
望不见尽头的桥已不单只在梦中出现,它时刻悬浮脑海,无声地呼唤她把它走完。
她看见在暴风雨里竭力奔跑的自己,满头满脸的水,起先表情扭曲,可渐渐又变得迷惘,最后停下脚步,像青烟一样化开。
再睁眼时,天地大不同,她望见大荒春夜冷雨里的半山梨花,宛若新生。
秦元曦的手轻轻摸在头发上,他坐在了身侧,温文尔雅的声音在山谷间低低回荡:“我第一眼看到你,你是提着斧头站在栾木下吃饼,那么大一张饼,竟然吃完了。我就想,大荒人的肠胃多半与中土人不同。”
并不,是她比较能吃,不要冤枉大荒人。
“你要钱,讹诈,还割我衣服,往里面塞蚯蚓。”
他那会儿也还是赖账的绝世败类,她讨厌死他了。可是如果知道后来会有这么喜欢他,她就不会塞蚯蚓,随便塞点泥巴就好,蚯蚓还挺难抓的。
“还会抓老鼠。”秦晞在她脑壳上弹了一下,至今语气仍充满惊叹。
他可真是养尊处优,老鼠蚯蚓都见不得,没人领路就能瞎走到天边去,她才要惊叹。
“你身上还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大荒手艺人真不简单。我并不喜欢大荒,但你很有意思,所以一直留着你为我解闷。后来,我想把你带回中土,每天陪我解闷。大荒的天火虽然很好看,可中土也有你会喜欢的神迹。大荒有的中土都有,还更多,我期盼你喜欢这里。”
她挺喜欢,因为有秦元曦在。
他那个不打理积雪的庭院,柔软舒适的被褥枕头,还有滋味浓烈的一醉方休。喜欢他写她的名字,字迹圆柔,像是舍不得下一点重笔,还用指尖在上面轻点,仿佛点在心上。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所以朗月村借醉放肆,她记得被他紧紧抱住的感觉。
与他在一起实在愉悦而美妙,万物皆生辉,都是真实的令狐蓁蓁的感受。
“蓁蓁,我把你喜欢的都留下。”秦晞在她头发上吻了吻,“别离开我,永远陪着我。”
令狐蓁蓁握紧他的手,舍不得放开。
他曾说她贪心,这也想要,那也想要。他错了,她可一点也不贪心,贪心的是他才对。封住她的眼与嘴,如此拒绝从沉沦里脱身。
小气又擅长算烂账,总是不开心,世上最贪心,是她最喜欢的秦元曦。
她松开了他的手。
奇异的呼啸声骤然响起,发光蛟龙般的飞刃冲天疾飞,秦晞心中一沉,只觉身畔的令狐蓁蓁像是被风吹起来似的,一下飞上树顶,抬手剥离覆面黑雾。
她没有看他,只是抬头望着在云间飞舞的发光巨龙。
当它们散落,会如榣山天火星落,特别好看。
不过秦元曦说的也没错,它终究是个杀人利器。
散落的飞刃又一次合拢为一,她纤细的指尖一晃,呼啸着朝秦晞刺去,她翻身下树,也如曾经那样,小狐狸般急急朝他奔去。
躲,还是不躲?
秦晞并未怎么犹豫,急急侧身避让,呼啸的飞刃一个急窜,悬在他心口前,微微触了一瞬,旋即调转方向,化作一线光,无声无息穿过她的身体。
雪白的羽衣迅速被血染红,被血浸染的小狐狸没有再奔向他,她停下了脚步。
盘神丝入心,只能心口穿一刀,她刺过他,现在刺回来了。
神物随着鲜血离开,令狐蓁蓁觉得眼前那条望不见尽头的桥忽然有了尽头,桥下过往云雾震荡着齐齐散去,一瞬间,天清地朗。
盘神丝骤然钻入经脉,巨痛与极致的震惊令秦晞视线散乱,他竭力望向她,她在说话,虽然听不见声音,可她说:还给你了。
她也望着他,露出一个似愧疚,又好似依恋,恍然大悟的笑。身体渐渐如灰烬般散开,一行血泪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