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奇葩的地方律法(天又黑了,求票)(2/2)
和执行上和内陆完全不同。
内陆勋贵官员的经营活动都罩着一层遮羞布,可在南海道的勋贵官员的产业都有“法人”这一个概念,此“法人”非彼“法人”,这里的法人必须是经营活动中最大的受益人,一切的追责都是由受益者承担的。
张亮家的店铺出事,自然要他这个最大受益人承担责任。
太上皇的态度明确,南海都督府对他发出质询,他不敢不去。
“郧国公,本案证据确凿,您可有什么异议?”
狄之逊作为南海都督府的新进功槽,面对张亮这个皇帝的亲信只感觉压力山大。
他可不想得罪张亮,无奈潘攸亲自点名让他监理此案,作为下属,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一派胡言!”
张亮怒发冲冠,大声道:“什么证据?那几家店铺的事情与某何干!”
狄之逊赔笑道:“国公勿恼,下官只是在走正常的流程而已。”
“只是现在的所有证据都指向您,您是第一责任人,还请您配合下官。”
“砰!”张亮一拳砸在桌子上。
“什么第一责任人?某与那些店铺没有关系,你这人怎能信口开河!”
“你们都督府最好给某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真当某好脾气不成?”
狄之逊见他不认账,也不想热脸贴冷屁股,反正他是军方的人,又管不到自己。
于是板着脸道:“依新《唐律》之《南海道商业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是南海道辖区内的经营活动第一责任人为最大受益人。”
“南城的三家店铺虽不在国公名下,但其受益的八成都入了贵府的私库,理所当然,您就是第一责任人,如今店铺涉及偷税漏税和走私,怎么能说与您无关呢?”
“你这是无中生有,某从未听过唐律还有这种规定!”
张亮气势汹汹,狡辩道:“莫非是你在诓骗某?”
“曲解律法乃是重罪,你就不怕某弹劾你们南海都督府乱用职权,恶意攀咬朝廷重臣?”
“国公此言不妥吧?”
狄之逊取出一本《唐律检录》,翻出相应条款,一本正经的道:“白字黑子,都督府按律行事,请国公上眼!”
张亮夺过书看了看,不禁在心里把刑部尚书刘政会给骂了一顿。
谁尼码见过地方法规写进国法的?这不是枝干不分吗?
乱来!
你让老子怎么办?
他又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内容,更是气不打一出来。
刑部的人都傻了吗?竟然规定凡在南海道犯案的人,刑部会帮助南海都督府抓人。
也就是说即便自己离开南海道,依然会被送回来。
他忍着怒气看了一下自己这类事件的处罚标准,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
逃税两千贯就可以判刑,走私金额满五千贯就要流放南洋,若是两者叠加满七千贯,第一责任人需交三倍罚款,其产业全部没收。
这两个数字传递出了太多的东西,张亮有些不敢多想。
此事他感受到了来自全世界的恶意——这是有人要用自己来做反面教材啊!
不能承认,一旦承认自己就要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