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的数个月,两人生活的很和谐。他们每天一起出去捡野果,去河里抓鱼,还会捕猎任何想吃的动物,欢笑声撒遍了山上的每一处地方。在这座山里,没有什么是他猎不到的,有一回抓了一只老虎,两人兴奋的庆贺了一个晚上。烤了老虎肉,还用虎皮做了褥子,在上面进行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欢爱。
那一夜他吃了虎鞭,似乎特别猛烈,他们的夫妻生活一直很合拍,尤其是在床上,配合的简直天衣无缝。他一向不看重男女床第之事,但是对她却似乎要不够,也就是那一夜,她怀上了他的孩子。
他高兴极了,他活了几千年,换过几次肉身,与他欢爱过的女人一千辆马车都装不下,却从来没有人怀过他的孩子。
他以为自己这样的怪物是不能有子嗣的,没想到她竟然有了。现在做父亲的心情美好的让人心醉,他很想知道,自己生出的孩子会是什么样?
他兴奋着,期待着,每天都会出去给她找各种补品,找各种好玩的玩意给她解闷,陪着她看每一天的夕阳。
他活了近万年都没爱上过哪个人,也没把任何人当成过他的家人,但是他深深爱上这个女人,有了想要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冲动。
虽然她时而有些迷糊,虽然经常说出的话很雷人,虽然她对人冷冷清清,就算欢爱的时候也不够热情,虽然她不会做任何家务,虽然……她有那么多的不足,那么多的不满,但他还是很爱她。她不会做饭,他会,会每天换着花样做给她吃,只为了她,把她养得白白胖胖。
两人相处了三个月,她的笑容成了他唯一的慰藉,而他也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就在他以为他们会长久生活下去的时候,忽然有一日,她对他说想吃龙肝凤胆。龙凤是天上神物,轻易猎不得的。不过既然她说出来了,就算再难他也要走一趟。
离开的时候是早上,她突然抱着他的腰,死死不肯松手,他问她怎么了,她摇头不肯说,只叫他快去快回。
他走出门时,感觉手背湿湿的,似乎是她的泪。他心里甜甜的,原来她这么舍不得他,只是出去一会儿,她就哭成这样。
这一趟他出去了三天,也没碰上什么龙凤,担心她一个人,便飞了回来。可等到了茅屋,早已人去屋空。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第一次看见她写字,她的字很漂亮,颜筋柳骨,笔走龙蛇,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一点也不像女人的笔体。
字如其人,他第一次才发现,原来她身上还有刚毅的一面。走得这么决绝,纸条上只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
什么叫不要找她?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他所爱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去找?
此时方明白,原来她让他去找龙肝凤胆是故意把他支出去,那一滴眼泪是为他流,却是离别的泪水,她早就想走了,却一直在骗他。
他发了疯似地跑下山,发了疯似地找她,发了疯似地叫她,然后惊愕的发现自己竟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