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兴安岭回来以后,我们首先把老赵送进了市人民医院,一路上颠簸,老赵的伤情恢复的十分缓慢,只好住进医院疗养。安排好老赵后,和宋进道了别,约好过几日再见,我回家狂睡三天,三天之中没有踏出房门半步除了上厕所,吃饭都叫外卖直接送过来。
彻底休息三天,身体透支的体力才感觉逐渐回来了。我给坑子挂了个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流行歌曲的声音,这货早已经扎进了ktv,搂着姑娘欢乐去了。简单说了几句,坑子约我到包间会面。我本来不怎么喜欢这种喧闹的地方,但一想好久也没有去过了,再加上这次的经历让我精神变得十分紧张,索性答应了他。
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我打车到了ktv,门口的服务生很有礼貌,引着我进了包间。一推门就看见坑子搂着他的“女鬼”,手持麦克风正在狼嚎,坑子五音不全,我连他唱的什么词都没有听出来。
包间里除了坑子还有几个男男女女,我扫了一眼没有认识的,估计都是坑子那些不上道的狐朋狗友。见我进来,坑子扔下麦克风,满脸堆笑的拉着我到沙发上坐下,招呼旁边的人,非要我点首歌来一曲。我摆摆手拒绝了,不是因为我唱不好,我自认为我的嗓音还是不错的,只是现在不愿唱,浑身还是感觉有些乏力。见我推辞,坑子也没强求,搂着我的肩膀说:“哥几个,这就是我给你们说的凌越,都叫凌哥。”
几个人齐声叫了声:“凌哥”,我点头示意了一下,感觉这场景在黑社会电影里面看到过。我对坑子说你小子精神头够好,这么早就出来疯了。坑子把耳朵贴过来,包间里实在太吵了,很难听清。
坑子拉着我出了包间去了厕所,到了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自己一根也点上,我抽烟比较少,只是偶尔抽一根。两个人在厕所吞云吐雾,我问坑子这几天怎么过的,坑子说他第二天就起来了,找了几个朋友先胡吃海塞了一顿,然后一头扎进了ktv。
听到这我就有些不爽了,吃饭怎么不叫我,坑子直呼冤枉,说给我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以为我不在家。我一想也是,我这几天睡的本来就死,电话又不在我房间,所以听不见电话响。
坑子还补充说:“你看我今天一接到你电话,就赶紧把你约来了。”
我说我不好这一口,相比唱歌,我更喜欢吃。坑子说也行,晚上咱在搓一顿,算是补偿。
我问坑子这几天有没有老赵的消息,坑子摇摇头,我沉默了一下说:“明天咱们一起去医院看看他吧。”
坑子点头表示可以,明天上午一早就过去。我们这有个说法,看望病人只能上午去,下午是不能去的,上午去寓意为病人如朝阳一般逐渐好起来,下午去则代表病人如太阳下山一般一天不如一天。类似这种不成的说法,比比皆是。
抽完烟,我跟坑子直接告别回家去了,没有回包间,坑子非让我再留一会,我借口要去店里推辞掉了,无论如何也对ktv提不起多么大兴趣,而且我不习惯和太多陌生人相处。
回到家往床上一躺,两眼瞪了一会天花板,楞了会神。一翻身,看到床边我扔着的脏衣服。我抓起来闻了闻,真是又脏又臭,当初我是怎么穿衣着这身衣服回来的,估计路上回头率百分百,而且大家都会对我行捂鼻礼。我拎着衣服想丢进洗衣机,转而一想这衣服是不是还值得一洗,破了好几个口子脏到这样,不如扔了算了。我放弃了洗衣服的想法,朝着垃圾桶走去,这时脚下一串叮叮的响声,我低头一看,只见两颗翠绿的玉珠在我脚下的地板上滚过,碰上墙停特下来。看到玉珠,我才想起当初我抠下尸刹的双眼,我弯下腰捡起玉珠,放在手心里仔细观摩着,乍看之下没什么特别,但手心中有一股深沉的寒意,这种感觉比触摸其他的玉来的要强烈的多,经验老道的我一时也没看出个究竟。扔了衣服,我拿着玉珠回到房间,把玉珠放在一个玻璃瓶里,没有再去理会。
天很快黑了下来,我当然不能忘了我和坑子的约定,一个电话打过去,不一会坑子来着破捷达已经到了门口,坐上副驾驶,我大喊一嗓子:“师傅开车!”,坑子用手啪的拍了一下车载收音机,就当打表,一溜烟的开到了酒店。
为了表示诚意,坑子特意选了一家星级酒店,在我们市里数一数二的地。我一下车,见这么高档,拉开车门,又坐了进去。坑子纳闷道:“下车啊,别愣着。”,我说:“吃不起,给我换一家。”,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