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都有喜欢的。顺从的话,以后会放回来,不过有可能是几十年后,最长的是三百多年后,这应该是她所住的地方结界和凡间的时间不同。
如果不顺
从,一个不高兴就把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帅哥当场给杀了。
不光自己作孽,初代神、后代神中,为了争风吃醋和妒忌,也弄出不少事情来。妥妥滴女版奥斯神话,那些倒了大霉的女配,美杜莎、变成蜘蛛的,从女变为男居多。
想想自己的崽,还有那个不被待见的力穷,希宁不由地揉额头。看来回去后再好好敲打教育,可不能走这样的老路。
墨冥坐了起来:「该干活了!」
嗯,干什么活?
墨冥:「又有人借着你的名义杀人了。」
又要烧人?没搞错吧,不是新闻里也播了,她不爱看烧烤,要烧也是先烧提出来的人。
墨冥:「这次不烧,是淹死。」
晕呀,原本是同类,相煎何太急。就算要杀,也不能打着姐的旗号。能不能不去?受不了这些愚蠢的二脚兽了。
墨冥:「知道昨晚上这件事,得到多少信仰力吗?是平时的三倍!」
立即起身,走,姐是主神,要拯救苍生!
墨冥直接画出一个结界:「这样更快点。」
用结界?这样是不是很费积分?
墨冥:「赚的会更多。赶紧的,否则人就要被投进河里了。」
正往结界里飘,墨冥一句话让她差点没绷住:「干完还有一个。」
还有?当姐累不死是不。
墨冥却是如同黑心监工一般兴致勃勃:「要被家人和村民用石头砸死的,发誓只要能救她,愿意付出所有。这信仰力一定足足的!」
泪,说好只要看着就行了,好象又被骗了!
确实只要看着,可光看着也需要动脑子,让这些二脚兽知道她要的是什么。对此也要感谢星球基地的研究小组,新闻里做出分析,女神盯着看的,往往是她需要的,她背对着的就是不想要的。
要扔进河里的,自然没扔,把提出这个建议的巫婆给扔进去了。希宁还带着大家去巫婆的家。
看着巫婆堆满财宝的小私库,大家都知道怎么做,等女神一走,一边取回自己的东西、一边赞美女神。对于已经无主的东西,捐献或者放着以后用于需要的地方。
难办的是要被石头砸死的,这姑娘只不过是碰到喜欢的男人,家里人都不同意要把她嫁给老鳏夫,她就和情郎私奔。结果她被抓了回来,按照风俗要被家里人和村民用石头当众砸死。
那里的人对于风俗根深蒂固,搞不好那些村民不配合,当着她面把人给砸死了。
考虑了一下后,希宁就直接去了当地警察局长的办公室。敢不救人,就等着柜子的事情又出现什么状况吧!
看到女神大驾光临,警察局长不敢懈怠,立即带着人跟过去。正好看到姑娘即将被行刑,救了下来。
看到姑娘跪在地上对她顶礼膜拜,发誓从此成为她的女祭司,只要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不是祷告就是到处告诉大家神迹。不用问,自己都能感觉这信仰力澎湃而来。
一跃而起,留下美丽的身影和动人的传说,姐心情很不错,姐就是那么强大,啦啦啦啦啦啦。
墨冥:「先被急着回去,还有!」
气愤,还让不让神活了!气得差点从半空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