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牛中文网 > 历史军事 > 大时代1902 > 第343章 建党(中)

第343章 建党(中)(2/2)

则可继续连任。若任期内工作失职则可予以撤销其代表身份。第一批代表由文学社原执行委员担任。”

    对于这样的调整,在场新转任的‘代表们’还是颇为满意的。

    待刘继业话音落下,场上便响起了激烈的鼓掌声,众人通过掌声表达对这几项改变的支持。

    将组织上的重要调整介绍完毕,待掌声落下后,刘继业翻过了主讲台上的纸张,轻咳一声后说道:“重大改变介绍完毕后,下面就请诸位‘代表’们就我中国国家社会党第一次党章草案九条条款逐条进行举手表决。”

    此时一旁的张孝准拿着一摞纸走上台来,刘继业与之握手后便走下了台阶来到一旁,看着张孝准在珠江台上将党章草案一一汇报……

    “党章草案提案第一条……”张孝准一开始的声音有些紧张,时不时地去擦拭额头上的汗水。

    “……中国国家社会党(以下简称本党)为民主、公正、进步、革新之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之革命政党。本党基于国家主义之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而奋斗,为中国人民之福利与幸福而奋斗,实现中国为富强、自由、民主、公平、公正和统一之国家。”

    这种纲领性的条款自然无人反对,很快就全票通过。

    随着开场的顺利,张孝准的语速慢慢平稳下来,原本紧张的心情变得平静下来:“第二条,本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之利益,一切政策决议均以国家和人民之福利为优先,本党必须与人民建立紧密广泛联系,确保党员理解党与人民利益之一致性,发动人民参与国家主义革命奋斗当中。”

    同样无人反对。

    接下来的第三条、第四条均是全票通过,大家都知道这次的草案必然是刘继业与张孝准等高层联合制订的。只要不是严重威胁到自身利益的,自然不可能不长眼地去不举手反对。

    “第三条,凡信仰国家主义,承认本党党章及党员守则、服从党之决议者,得依规定申请入党,经本党许可后为本党党员,颁发党员证。”

    “第四条,本党之组织以党员为党之主体、以代表干部为组织之骨干,结合广大群众之支持,贯彻国家主义革命精神,以实现有组织之民主与有纪律之自由。”

    “第五条,本党之党政依主义制定政策,以政策确立组织,以组织决定人事。党之决策,经民主程序决定后,党员必须完全服从并认真贯彻实施。”

    唯有在第五条时,在后排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觉得完全服从的字样给人感觉和独裁了,与民主精神不符。对此,早已恢复了状态的张孝准先问了对方之前是否有赞同第四条。在得到其肯定后,忽然高声问道:“既然已经赞成第四条之‘实现有组织之民主与有纪律之自由’,为何现在却要质疑党员服从经过了民主程序的决议?若党员不遵守决议,则党将不党!”

    一番话令那名年轻的执行委员哑口无言,最后只能涨红了脸尴尬地坐下,在投票时无奈地举起了手。

    有此榜样,后面的条款哪怕确实有些地方令人不赞同,却也无人愿意跳出来了。

    “第六条,本党之党员之间平等,均有下列之权利:一、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有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切实讨论之权。二、在党的会议中,有发言权、提案权、表决权、被选举权。三、有向组织提出党政兴革建议和声明之权。”

    “第七条,本党之党员有下列之义务:一、宣扬国家主义,贯彻本党主张,支持本党政策纲领。二、出席党的会议,参与革命运动,与党的敌人斗争,认缴党费。三、坚决实行党的决策,完全服从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为人民服务,反映人民需要,联系党与人民,为人民模范表率。五、积极结合党内同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

    “第八条,党员若无法遵守本党党章与党员守则,则须向所属支部正式申请,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部备案。”

    “第九条,党籍之开除须经党员所属之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须经上级党部领导批准。凡离开本党者,必须遵守党的保密规定,不得透露不利于党的信息,违反者党将采取一切必要之措施。”

    张孝准读完最后一个字,抬眼望去只看到无数手臂如森林一般竖立,他于是大喝了一声:“我宣布,中国国家社会党第一次党章草案全部正式通过生效!”

    雷鸣般地掌声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