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不得超过60小时,高级督察以下人员虽无限制,但因岗位少、人员多,实际安排每人每周最多不超过3天(24小时)。其薪酬按小时计算,如警员每小时55~83元,警长81~98元,督察、高级督察124元,警司及以上人员176.3元。
由其职责和配属方式所决定,辅警的组织架构大体与警队的行动系统相对应。
一、辅警总部
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
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港岛总区。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