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门遭到暴击,最喜欢的一撮头发被揪住,连环的疼痛牵扯了尼禄的心神,让她乱作一团的大脑为之一清。
要知道疼痛本就是最容易分散注意力的身体感觉,更何况尼禄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被人这么对待过。
那一瞬间,尼禄的胸中本能地涌现出一股怒气。
然而,还没等她把怒火宣泄出来,便被雷鸣般的吼声打了个措手不及。
“你的爱——就只有这点程度吗?白痴皇帝!”
我的爱?
没错,爱正是尼禄的信念,也是尼禄的力量之源。
爱罗马,爱罗马的子民,爱着这片大地,同时也被罗马所爱,为子民所爱,为这篇大地所爱,这是尼禄最大的骄傲。
可是,自己的爱真的能够敌得过甚至凌驾于罗马化身的神祖之上吗?
自己,真的能够狠下心对罗马(罗慕路斯)挥剑吗?
这个答案——
这个答案——
这个答案——
将双方之爱放在心之天平上称量的刹那,尼禄的目光绕过将自己围在中央的从者们,看向身陷敌阵,却依旧拼死杀敌的近卫们。
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犹豫,仿佛没有将城头上的神祖,整个罗马的信仰放在眼里。
为什么他们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他们能够毫不动摇?
是为了余吗?
紧接着,她又将目光转移到联合帝国的士兵们,他们的脸上充斥着狂热,如同虔诚信仰神明的狂信徒。
这一点倒是不意外,只是,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联合帝国的士兵和自己的士兵比起来好像少了点什么?
察觉到到这一点的时候,尼禄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句话。
得天许,得民望,与子民相亲相爱。
不仅是爱着子民,也得到子民的爱戴,才是真正的皇帝!
那是尼禄所一直坚信的的东西,也是罗马从共和时代步入帝国时代,迎来前所未有繁荣的关键,即使是罗慕路斯都无法否认的东西。
因为罗马帝国,比之前的共和,再之前的王政,比神祖创建的罗马更加繁荣昌盛。
是啊,珀尔修斯说得没错。
时代在不断进步,人类在不断发展,过去的人在过去做出的选择并不一定适用于现在。
他的话总是那么的有道理,有时候总觉得他不是来自过去的古老英雄,是因为在遥远的未来生活过吗?
不过,就算是这样,有一点也是不能原谅的——
“卿,卿居然敢抓余的头发,还敢说余是白痴皇帝!!!这可是对皇帝的大不敬,需要向余,向全罗马谢罪!”
“因为你刚才的样子确实很傻啊。”珀尔修斯憋着笑耸肩。
“那,那也不——余可是罗马当代皇帝,尼禄克劳狄乌斯!就算卿是大功臣,也不能——”尼禄气鼓鼓地样子少了几分皇帝威严,多了几分少女的娇羞。
“是~是~”珀尔修斯知道自己确实有点过分,连忙躬身,“我错了,陛下,请陛下容许我将功折罪。”
“余,准了,为余带来胜利吧。”尼